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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history / figures

埃迪·马博

托雷斯海峡岛民土地权先驱

公元1936年公元1992年

以"马博案"推翻"无主之地"原则,使澳大利亚法律首次承认原住民土地权

政治治理当代大洋洲享年 56
1992年高等法院判决推翻"无主之地"原则,承认原住民土地权从未在殖民时完全消灭。

生平

埃迪·科伊基·马博(Eddie Koiki Mabo,1936-1992年)出生于澳大利亚托雷斯海峡的梅尔岛(Mer,又称默里岛)拉斯村,是托雷斯海峡岛民(Meriam,梅里亚姆人)。他成长于以传统习俗与世代继承的园圃土地为核心的岛屿社会,年轻时离岛在昆士兰本土做过多种工作,并积极参与原住民权利与工人运动。

马博命运的转折发生在1970年代。他在詹姆斯·库克大学工作期间,从一次谈话中震惊地得知:按照澳大利亚法律,他世代耕作、依梅里亚姆习俗继承的家族土地,在法律上并不属于他,而属于昆士兰州——因为英国殖民确立时将澳大利亚视为"无主之地"(terra nullius,意为"不属于任何人的土地"),等于否认了原住民对土地的既有权利。这一发现促使他决心通过法律挑战这一殖民根基。

1982年5月20日,马博与戴维·帕西、萨姆·帕西、詹姆斯·赖斯、塞卢娅·马波·萨莱等梅里亚姆人一道,向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梅里亚姆人对默里群岛拥有传统土地权。这场诉讼历时十年,过程艰难。令人痛惜的是,马博于1992年1月去世,未能等到判决——就在他去世约五个月后,1992年6月3日,高等法院作出历史性裁决。

"马博诉昆士兰州案(第二号)"裁定:"无主之地"原则从来不应适用于澳大利亚,原住民与托雷斯海峡岛民基于其传统习俗与法律的土地权("原住民土地权",native title)在英国殖民时并未完全消灭。这一判决推翻了澳大利亚法律延续两百余年的根本前提,并直接促成1993年《原住民土地权法》的颁布,为全澳原住民提出土地主张确立了框架。

在世界史坐标中,埃迪·马博与各地原住民权利运动(如北美、新西兰毛利、太平洋诸岛)处于同一浪潮,是20世纪后期"去殖民化"在法律领域的标志性人物。他的故事说明:殖民并非只是历史,其法律根基直到当代仍在被原住民以诉讼方式逐一拆解。在澳大利亚,每年6月3日的"马博日"纪念这位以一生挑战"无主之地"神话、却未能亲见胜利的托雷斯海峡岛民。

生平大事年表

公元1936年
出生于托雷斯海峡梅尔岛
公元1974年
得知家族土地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
公元1982年
向高等法院提起土地权诉讼
公元1992年
判决前数月去世
公元1992年
高等法院作出马博案历史性裁决

主要成就

发起并坚持马博土地权诉讼十年
推动高等法院1992年历史性判决
促成1993年《原住民土地权法》
成为澳大利亚原住民权利象征

历史影响

推翻无主之地原则原住民土地权确立1993年原住民土地权法太平洋去殖民运动

争议与反思

原住民土地权后续适用范围的争议
判决在矿业与牧业用地上的政治冲突
马博本人未及见证判决的历史遗憾

同时代人物

参考文献

[1]《哥伦布大交换》 · The Columbian Exchange — 阿尔弗雷德·克罗斯比 (1972)
[2]《枪炮、病菌与钢铁》 · Guns, Germs, and Steel — 贾雷德·戴蒙德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