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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

女权主义先驱

公元1759年公元1797年

著《女权辩护》,为女性平等权利发出第一声系统性呐喊

思想哲学近代欧洲享年 38
我并不要求女性有凌驾于男性之上的权力,我只要求她们有凌驾于自身之上的权力。

生平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1797年)的身后命运,本身就是一部关于性别偏见的寓言:她去世后,丈夫戈德温出于诚实出版了袒露她的私生子、自杀未遂与婚外情的回忆录,结果反被保守舆论用来贬损她、连带否定其思想,使《女权辩护》沉寂了大半个世纪。她"用一生证明的观点",险些被她"如何度过一生"所淹没——这恰恰印证了她毕生抗争的不公。

她出生于伦敦一个家道中落的家庭,童年目睹父亲酗酒并殴打母亲——这段经历让她很早就洞悉女性在经济与法律上对男性的依附之苦。她几乎全靠自学,先后做过贵族家庭的伴读、女教师,并与友人创办过学校。在那个体面女性少有出路的时代,她选择以写作为生,成为出版商约翰逊圈子里少见的职业女作家,这本身已是一种反叛。

1790年,她率先撰文回击伯克对法国大革命的批判(《男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1792年,她乘势发表传世之作《女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这通常被视为英语世界第一部系统论证女性应享有与男性平等之教育与权利的著作。她的核心论点犀利而现代:女性并非天生低劣,而是因被剥夺理性教育、被培养成取悦男性的"玩物"才显得低劣。她尤其点名批判卢梭《爱弥儿》中将女性教育矮化为"侍奉男性"的主张——她要求女性首先被当作"理性的人",而非附属的性别。

她的私人生活同样冲撞着时代成规。她爱上已婚的美国冒险家伊姆利,未婚生下女儿后遭抛弃,曾两度试图自杀;后来她与无政府主义哲学家威廉·戈德温相恋并结婚(两人原本都反对婚姻制度)。1797年,她在生下女儿——即日后写出《弗兰肯斯坦》的玛丽·雪莱——仅十一天后,因产褥热去世,年仅三十八岁。她以一位女性的身体,承受了那个时代女性命运中最沉重的部分。

她的思想在沉寂数十年后被重新发掘,成为现代女性主义当之无愧的奠基文本之一。从19世纪的妇女选举权运动,到20世纪的女性解放浪潮,再到当代关于教育与平等的讨论,《女权辩护》不断被重读。需要说明的是,她的诉求主要集中于教育权与理性平等,与后世"投票权""身体自主"等具体议程并不等同——但正是她第一个把"女性也是完整的人"这一命题,系统地写进了政治哲学的语言里。

生平大事年表

公元1759年
出生于伦敦
公元1784年
与友人创办学校
公元1790年
发表《男权辩护》回击伯克
公元1792年
发表《女权辩护》
公元1797年
生下玛丽·雪莱后因产褥热去世

主要成就

著《女权辩护》
系统论证女性的理性与平等教育权
开创现代女权主义理论传统
身后持续影响全球女性运动

历史影响

女权主义理论女性教育权性别平等思想现代女性运动

争议与反思

戈德温的回忆录公开其私生活后理论一度遭贬抑
其诉求与后世女权议程的差异
在当时被保守派激烈攻击

同时代人物

参考文献

[1]《社会契约论》 · The Social Contract — 让-雅克·卢梭 (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