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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约 15 分钟阅读

哈丁vs奥斯特罗姆:公地一定会毁灭吗

Hardin vs. Ostrom: Must the Commons Collapse

对话者

公地悲剧公共池资源集体行动制度治理

体裁说明:本文是基于两位学者公开著作与研究立场编写的虚构对话。文中台词均非真实引语,不得作为引文;事实判断请以文末原始文献为准。

场景设在一片面临枯竭的沿海渔场。岸边停着大小不同的渔船,管理者刚公布今年渔获量再次下降。对话若发生,只能落在哈丁生前能听到的文献里;奥斯特罗姆1990年的案例与1990年代的灌溉研究可以进入台词,2009年的诺奖只能写在事后的旁白中。

第一幕:那片没有围栏的牧场

哈丁:问题并不神秘。资源向所有人开放,每个使用者都获得增加捕捞的全部收益,却只承担资源枯竭的一小部分代价。对单个渔民而言,多下一张网是理性的;对所有人而言,每个人都这样做就是毁灭。

我在1968年12月13日的《科学》上用公共牧场写出这个结构。文章占第162卷第3859期第1243到1248页。每位牧民增加一头牛,收益归自己,过度放牧的损失由所有人分担。个体理性与集体结果冲突。

靠呼吁良心无法长期解决,因为克制者会看着不克制者获利。我把出路写成“相互同意的相互强制”:税收、罚款、配额一类被多数人接受的约束,而不是指望每个人自愿少生、少牧、少捕。人口对有限资源的压力没有技术捷径,渔场里的马力竞赛是同一逻辑。

奥斯特罗姆:你的模型抓住了开放进入资源的危险,却把“无人管理的开放进入”叫成了“公地”。

现实中的共同资源往往有边界、有成员、有规则,也有惩罚。瑞士瓦莱州的特尔贝尔村在1483年2月1日立下章程,管理高山牧场、森林和荒地;外来人买了私地,并不自动获得放牧或伐木权。西班牙巴伦西亚的灌溉者把水量按地块面积分配,并长期用周四正午的水法庭处理争端。

你把这些制度从模型里删掉,再证明没有制度的资源会失败。失败证明的是开放进入,不是共同所有。把有章程的高山牧场和无人看守的近海渔场写成同一个词,模型会赢,渔民不会。

哈丁:如果那些规则真的有效,它们本身就是对自由使用的限制。我的论点仍然成立:不能让任何人想取多少就取多少。牧场寓言要警告的是,技术解决不了人口对有限资源的压力。良心在这里会自我淘汰。

奥斯特罗姆:限制必须存在,这一点我们没有分歧。分歧在于限制只能来自私有产权或中央强制,还是使用者能自己组织规则。1968年那篇文章把私有化和利维坦写成几乎仅有的两条出路。田间的灌溉渠道和近海渔场给出了第三条路,而且这条路并不浪漫。

岸边的争论很快从寓言转到信息。谁先看见鱼群少了,谁能把看见的东西写成可执行的规则,决定牧场模型在这块水域还灵不灵。哈丁要的是强制本身;奥斯特罗姆要问强制由谁起草、由谁监测、违规之后罚多重。

第二幕:谁知道资源发生了什么

哈丁:国家可以规定捕捞季、网眼尺寸与总量;私有产权也能让所有者承担资源贬值的后果。两者至少提供明确责任。一个松散群体为什么不会被搭便车者击穿?人口一流动、鱼价一涨、发动机一加大马力,面对面的监督就会垮。

奥斯特罗姆:因为信息不是均匀分布的。远方机关知道“鱼少了”,当地渔民知道哪片育幼场不能碰、何时鱼群迁移、谁在夜里偷捕。中央规则若与生态周期错位,纸面上严格,执行中却可能失真。

土耳其阿兰亚的近海渔场是一个可核对的成功。菲克雷特·贝尔克斯在《海洋政策》1986年那篇比较研究里记录过大约一百名渔民、两三个人一条船。1970年代初一度互相敌对,甚至动手。

经过十来年试错,规则变成:九月列出持证渔民,把约三十多个已命名渔位抽签分配,九月到一月每日向东移一位,一月以后向西移,以跟上鱼群洄游。分到好渔位的人当天就在场,低成本看见有没有人越界;晚上还可以在茶馆对质。监测不是外雇警察的专职,而是使用过程的副产品。

同一条海岸上,博德鲁姆和伊兹密尔湾就没有收住。拖网船进入、游客兼职下海、政府鼓励更大的船却很少执行三海里限制,进入者不再是同一群互相看得见的人。失败和成功隔得很近。所以我的结论从来不是“社区总能成功”。

哈丁:你刚把成功说成一份很长的条件清单。人口流动、市场价格上涨、技术突然增强捕捞能力,都可能瓦解面对面的监督。这些条件不是自然出现的。把例外堆起来,并不能推翻牧场里的激励结构。

奥斯特罗姆:清单正是我要的诊断,不是例外点缀。

1990年《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比较了长期存续和崩溃的案例,归纳出八项设计原则。资源与使用者的边界相对清楚;取用规则与地方条件和贡献义务大体相称;受规则影响的人能参与修改规则;监测者对共同体负责;处罚从轻到重逐级升级;冲突有低成本处理渠道;外部政府承认自组织权利;大型资源还需要多层嵌套。

特尔贝尔不只管谁能上高山牧场。伐木须在规定时节由有资格的家庭组队,木材堆好后再抽签分配到户,其余时间不准私自开伐。日本富士山北麓的平野、长池、山中把私田种稻,共有山林按日期、工具和份额取茅草与薪柴。

巴伦西亚的轮灌把水权绑在地块面积上,七条主要渠道各有理事,水法庭每周四正午在大教堂使徒门前公开开庭。菲律宾的赞赫拉灌溉社群把出工与用水写在一起,存续已逾百年。原则出现得越多,存续越常见;缺了边界或监测,崩溃就越像你的牧场。

第三幕:规则不是信任的替代品

哈丁:当收益足够高时,信任会崩溃。一个人偷捕成功,就会改变所有人的预期。很快,合作会变成傻瓜的策略。我在1968年写过:诉诸良心会让有良心的人少生、少用,让没有良心的人占满空间。渔场里是同一逻辑。

奥斯特罗姆:因此有效制度不靠纯信任。它把监测、声誉、渐进处罚和参与式决策组合起来。

巴伦西亚的水法庭在大教堂使徒门前公开开庭,处罚从罚款到暂时停水,极少一上来就永久驱逐。第一次违规可能是误解或干旱年的生计危机;立即开除会破坏合法性。反复违规又不能没有代价。

阿兰亚的轮换也一样:越界会被当天的邻位看见,惩罚发生在熟人面前,而不是等一份迟到的行政决定。渐进处罚保留修复关系的机会,也让蓄意搭便车变贵。规则要让第一次犯错活得下去,也要让第十次犯错付得起账。

规则的合法性影响服从。若渔民相信配额是外部机构根据过时数据强加的,他们可能把违规理解为自救。若规则由使用者参与制定、监测结果公开、处罚对有权者同样适用,服从不只是害怕被抓,也是维护一项自己认可的安排。

哈丁:你在描述小规模共同体。大气和公海没有一群每天见面的使用者,也没有清楚边界。国家可以退出协定,未来世代无法参加谈判。把村级灌渠的办法放大到地球,是类别错误。

奥斯特罗姆:全球问题确实不能复制一条村级灌渠,但也不应只等待唯一的世界政府。

第八项原则讲的是嵌套:灌溉渠道本来就有田头、支渠、干渠和流域。日本平野、长池、山中一类山地村落把私有耕地与共有山林分开,不同层级写不同规则。大气和洄游鱼群需要更多层,城市、行业、国家和国际组织可以在不同层级试验、学习和互相监督。

多中心并不保证成功,却能避免把全部成败押在一个中心上。你的“相互同意的相互强制”其实已经为多层同意留了门;我要问的是,同意是否只能发生在主权国家那一层。渔场这一岸若只有中央配额,监测仍会回到你说的那种失真。

第四幕:私有化与国有化是否足够

哈丁:私有化至少让产权人有保存资产的动机。把牧场围起来,牧民就会计算草还能不能长回来。把渔场切成可交易配额,船东就会计算明年还有没有鱼。国有化则把强制集中到能惩罚的那一方。两条路都比开放进入干净。

奥斯特罗姆:前提是资源可被切割、排他成本不高,而且生态过程服从产权边界。

地下水、洄游鱼群、森林火灾和大气都不满足这个条件。把地图分块不等于把水流和鱼群分开。加州南部的地下水盆地打过“抽水竞赛”:每口井都是私产,盆地却是连通的,结果是水位下降、海水入侵,后来才在法庭和特别区里长出配额与监测。

国家管理也不是单一答案。尼泊尔一些由政府接手、工程更新的灌溉系统,混凝土渠道和闸门明显更好,却未必能把水按时送到尾端田块;农户自己管理、工程更旧的渠道,反而常靠出工和看水把季节性流量分下去。统一指标会压掉地方差异,利益集团也会俘获监管者。赞赫拉说明:水权如果跟修渠义务脱钩,私有化只是换一套抽水竞赛。

市场、国家与共同治理不是三只只能选一只的盒子。特尔贝尔是私人条田加共有高山牧场;巴伦西亚是水权随地走,法庭却是灌溉者自己的。很多稳健制度是混合物。

哈丁:那么你的处方是什么?如果没有一条普遍规则,决策者岂不是只能讲案例故事?没有公式,政策就会被最会讲故事的人俘获。

奥斯特罗姆:处方是先诊断,再配规则。

先问资源流动有多快、边界能否识别、使用者是否稳定。再问监测成本有多高、收益分配是否极不平等、外部权力是否承认本地规则。同一种配额放到阿兰亚可能成功,放到博德鲁姆可能失败,因为进入者数量和技术已经变了。

我研究的不是一个浪漫共同体,而是成功与失败的灌溉系统、森林、牧场和渔业。1990年那本书的副标题是集体行动制度的演化,演化意味着规则会被改写,也会崩溃。诊断做完,才谈得上选私有、国有还是共同治理,或把三者拼起来。

第五幕:真正的共同结论

哈丁:我仍坚持,有限世界无法承受无限索取。把希望寄托在自愿克制上,是危险的。牧场寓言是警报器。谁要拆掉警报,谁就得先证明约束已经存在,并且约束能在价格和技术冲击下活下来。

奥斯特罗姆:我也不主张无条件开放。我的反对是把行动者预先写成彼此隔绝、永不沟通、不能制定规则的人,然后宣布悲剧不可避免。

制度会改变收益、信息与身份,也会改变什么算理性。特尔贝尔的人不是因为更善良才没有毁掉高山牧场;他们用章程把外来者和过牧写成昂贵的行为。阿兰亚的渔民不是因为更热爱大海才停止抢位;他们用抽签和轮换把监测成本压下去。理性仍在,只是博弈已经不是一次性的囚徒困境。

哈丁:也许我的牧场是一个警报器,不是一张世界地图。若有人把1968年的文章读成“凡共有必毁灭”,那是误读结构,也夸大了我的地图。

奥斯特罗姆:而我的案例是一套诊断工具,不是共同体必胜的赞歌。缺了边界、监测或外部承认,渔场仍会按你的逻辑走向枯竭。有了这些,毁灭就不是定理。

这场争论最有价值的结论不是谁“推翻”了谁。哈丁给出基准危险:收益私人化、成本社会化时,资源会被过度使用。奥斯特罗姆证明基准模型遗漏了制度创造能力。前者迫使我们看见激励,后者迫使我们别把制度当成只有市场和国家两种。

2009年,奥斯特罗姆与奥利弗·威廉姆森分享诺贝尔经济学奖,表彰她对经济治理、尤其是公地的分析。那一年她在《科学》上发表社会—生态系统的一般分析框架。哈丁已于2003年去世,听不到这份迟到的官方承认。奖项并没有把牧场寓言作废;它确认的是:开放进入会失败,而有边界、有监测、有分级处罚的公地有时不会。

跨域连接

  • 博弈论基础:公地困境像重复博弈而非一次性选择。未来互动、可观察行为和可信处罚能改变均衡,但只有当参与者相信规则会持续时才成立;这解释了为什么临时项目常在补贴结束后迅速退回过度使用。
  • 制度经济学:产权不是一张“拥有或不拥有”的证书,而是一束进入、取用、管理、排除与转让权。把这些权利拆开,才能理解同一片森林为何既可由国家所有,又能由社区制定日常使用规则。
  • 碳税还是总量交易:全球气候是最难治理的公共池资源之一。碳价解决边际激励,却不能自动创造监测、公平分担与长期承诺;多中心实验能提供学习,但也可能造成标准碎片化,二者需要结合。
  • 平台治理:数字平台的注意力、开源软件维护能力与共享信息空间也会被过度抽取。与渔场不同,数字资源有时可复制,但审核能力和信任不可无限复制;真正稀缺的对象决定了规则应该约束什么。
  • 组织社会学:奥斯特罗姆强调的监测与分级制裁,要落在具体组织里才有效。组织把规则写成岗位、轮值和档案,而不是写成口号;没有这些日常装置,多中心治理会迅速退回开放获取。把多中心写成自动成功,会忽略监测劳动一旦消失规则就会退回开放获取。

参考文献

  • Hardin, G.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 1968, 162(3859): 1243–1248. DOI: 10.1126/science.162.3859.1243.
  • Ostrom, E.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 Ostrom, E. “A Gener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Sustainability of Social-Ecological Systems.” Science, 2009, 325(5939): 419–422. DOI: 10.1126/science.1172133.
  • Ostrom, E., Burger, J., Field, C. B., Norgaard, R. B., and Policansky, D. “Revisiting the Commons: Local Lessons, Global Challenges.” Science, 1999, 284(5412): 278–282.
  • Nobel Prize Committee. Economic Governance: The Organization of Cooperation. Scientific background for the 2009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 Berkes, F. “Local-level management and the commons proble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urkish coastal fisheries.” Marine Policy, 1986, 10(3): 215–229.

延伸阅读

  • Ostrom, E. Understanding Institutional Divers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