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26 日,香港即将召开第二届人类基因组编辑国际峰会的前一天, 中国南方科技大学的副教授贺建奎对外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双胞胎女婴已经出生, 而她们是世界上第一批基因被人为编辑过的人。
他声称,自己用 CRISPR-Cas9 技术敲除了胚胎中的 CCR5 基因—— 这个基因编码的蛋白是 HIV 病毒进入人体免疫细胞的"门把手", 他希望让这两个孩子天生对艾滋病免疫。
消息一出,全球科学界几乎一致地震惊与谴责。 原定在峰会上分享成果的贺建奎,反而成了被声讨的对象。 不到一年后,2019 年 12 月,深圳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罚款 300 万元。
破除误解:被突破的红线是"生殖系编辑",而非"基因编辑"本身
很多人把这件事理解成"基因编辑被禁止了"。这是误读。
基因编辑技术本身并不被禁止,相反它是当代最有前途的医学工具之一。 针对体细胞(身体里不会遗传给后代的细胞)的基因编辑,已经被合法用于治疗镰刀型贫血、某些遗传性失明等疾病,这类治疗只影响患者本人。
贺建奎触碰的是另一条被广泛视为禁区的红线:生殖系编辑(germline editing)。 他改动的是胚胎,意味着这种改动会写进孩子的每一个细胞,并通过她们继续遗传给子孙后代。 人类基因池一旦被这样改动,就再也无法收回。
换句话说,争议不在于"能不能编辑基因",而在于"该不该编辑那些会被永久遗传、且当事人(未来的孩子)根本无法同意的基因"。
经过:从隐秘实验到全球哗然
贺建奎的实验几乎在每一个环节都绕过了应有的约束。
- 他招募的是男方为 HIV 阳性、女方为阴性的夫妇。但实际上,通过"洗精"等成熟技术,这类夫妇本就能生下健康且不感染的孩子——也就是说,编辑 CCR5 在医学上并非必要。
- 知情同意书把实验包装成"艾滋病疫苗研发项目",参与者很可能并未真正理解他们的孩子将成为不可逆遗传改造的对象。
- 编辑结果并不"干净":测序显示两个孩子的 CCR5 并未被完全、精确地敲除,存在"镶嵌"(部分细胞被改、部分未改)和脱靶风险。她们既未必获得抗 HIV 的保护,还可能承担未知的健康代价。
- CCR5 的缺失还与对西尼罗河病毒、流感等其他感染的易感性升高有关联——为防一种病,可能引入新风险。
2019 年峰会现场,贺建奎面对全球同行的质询,承认实验未经所在大学知情,伦理审查的真实性也受到严重质疑。
伦理争点
这一事件几乎触动了生命伦理学的每一根神经,各方立场尖锐对立。
自主与同意的悖论: 被编辑的是尚未出生的孩子,她们永远无法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可逆的改造表示同意。 反对者认为这从根本上违背了知情同意原则; 也有少数学者追问:父母为孩子做不可逆的医疗决定(如某些产前手术)本就常见,生殖系编辑是否只是程度之别?
治疗 vs 增强: 多数伦理框架在"治疗严重疾病"和"增强正常人"之间划线。 CCR5 编辑既非治疗孩子已有的疾病,孩子本可健康出生,因此被许多人归为不必要的、滑向"增强"的尝试。 但这条线本身就模糊——预防一种未来可能的感染,算治疗还是增强?
滑坡担忧与"设计婴儿": 批评者担心,一旦生殖系编辑被默许,社会将滑向以基因优劣挑选后代的"新优生学",加剧不平等。 支持谨慎探索者则反驳,因噎废食会让真正能消除致命遗传病的技术被永久封存。
科学自治 vs 外部监管: 有人认为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已足够;贺建奎事件恰恰证明自律会失灵,必须有强制性的法律与审查。
值得强调的是:科学界对贺建奎的谴责,并非反对基因编辑,而是反对在安全性、必要性、同意与监管都不具备时贸然用于人类生殖。
科学上的后账:他到底改了什么
贺建奎宣称,自己模仿的是天然存在的 CCR5-Δ32 突变:约一成欧洲裔携带一份这种缺失突变,携带两份的人对 HIV 有很强的抵抗力。
但后来的分析显示,两个孩子的编辑结果并没有精确复制 Δ32,而是制造了几种自然界此前不存在的新变异。
这些新变异的生理后果,没有人能够预测。
这正是科学界愤怒的技术层面原因:如果目标是验证"CCR5 缺失可以防 HIV",合理的做法本应是精确复制已知的天然突变——而他连这一点都没有做到。
2018 年 11 月 28 日,贺建奎在香港峰会上登台答辩。面对连珠般的质问,他仍表示为这项工作感到"自豪"。
此后数年,多位当事科学家在回忆中把这一事件称为科学自治失败的标志。
同案被判刑的还有两名合作者;涉事伦理审查文件的真实性,也在调查中被认定存在严重问题。
还要说清楚一件事:CCR5 研究本身并未因此停步。以治愈 HIV 感染者本人为目标的体细胞基因治疗研究仍在继续——改造患者自身的细胞,与改造胚胎传给后代,是两条伦理性质完全不同的路。
影响与遗产
这场风波成为生命伦理治理的分水岭。
- 2019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成立人类基因组编辑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并随后呼吁建立全球登记与治理框架。
- 中国此后大幅收紧相关立法:2020 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将"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等行为入刑;《民法典》《生物安全法》也强化了人体基因相关研究的规范。
- 国际科学界普遍达成共识: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在安全性与社会共识具备之前不应进入临床,但基础研究与体细胞治疗应继续。
- 它促使各国反思伦理审查的"形式化"问题——只有签字盖章而无实质审查的伦理委员会,等于没有。
事件之后:孩子、出狱者与收紧的网
法庭文件与后续报道显示,这起实验涉及的经基因编辑的婴儿共有三名——除双胞胎"露露""娜娜"外,还有一名孩子此后出生。
三个孩子的身份被严格保密。
据有限的后续报道,他们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健康状况不在公众视野之内。
国际科学界普遍呼吁对三个孩子做终身健康随访——但随访本身意味着持续标记他们的身份。
隐私与照护之间的这道平衡,没有轻松的答案。
科学共同体的正式回应接踵而至。2019 年 3 月,埃里克·兰德(Eric Lander)等十余位科学家与伦理学家在《自然》联名发文,呼吁全球暂停可遗传基因组编辑。
注意,他们呼吁的不是永久禁止,而是先建立国际治理框架,再谈临床。
2020 年,美国国家科学院与英国皇家学会等联合发布《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报告,结论是:在现有技术与社会条件下,临床应用不应进行。
即便未来考虑,也应限于极少数没有其他选择的严重单基因病情形。
2021 年,WHO 发布治理框架报告,并推动建立全球研究登记册。软法的网,一张一张织了起来。
这不是峰会第一次应对技术临界点:1975 年的阿西洛马会议曾为重组 DNA 技术自定安全规则,成为科学自治的正面先例。贺建奎事件,则被当作反面教材反复对照。
专业学会的红线也在钉死:国际干细胞研究学会(ISSCR)在其指南中明确禁止可遗传基因组编辑的临床应用——没有给"自律"留下灰色地带。
中国国内的制度化同样在加速:2023 年,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从此被纳入更严格的分级审查与清单管理。
2022 年 4 月,贺建奎刑满获释。
他此后重新活跃,宣布重建实验室、转向罕见遗传病研究,并多次公开表示希望发表当年的研究数据,再度引发学界批评。
批评者的立场没有变:问题从来不在于"研究基因编辑",而在于他如何在同意、安全与监管都缺席时,把不可逆的干预用在了人身上。
这一事件留下的,是一个持续的张力。
科学已经具备改写人类生殖细胞的能力,而治理只能沿着属地法律、学术规范与国际软法三条腿追赶。
跨域连接
- 医学遗传学与基因组学:胚胎编辑最硬的技术障碍是嵌合:编辑发生在受精之后,不同细胞可能被改成不同结果。移植前只能做滋养外胚层活检,而它并不代表将来发育成胎儿的内细胞团——也就是说,"这个胚胎究竟被改成了什么"在移植前原则上无法确证。这一条足以否决风险—收益论证,与道德立场无关:一项结果无法验证的不可逆干预,不满足任何试验的准入条件。
- 全球治理:可遗传编辑的规范由峰会声明、科学院报告与世卫组织登记册构成,全是软法;而执法权是属地的。这个结构有一个可预测的后果——"管辖权套利":只要存在一个宽松辖区,全球共识就能被单点绕过。事件之后真正生效的约束不是国际共识,而是中国国内的刑事立法(2020 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相关罪名)。全球治理在这里提供的是污名成本,不是禁令。
- 可重复性危机与开放科学:贺建奎绕开了期刊,直接发布视频。这暴露出科学自治的作用点错位:同行评议管的是发表,管不了已经做完的实验。同一结构在心理学的复现危机中被反复确认——事后把关约束不了事前行为,因此改革一律转向前置环节:预注册、把伦理审批与数据可得性绑定、由机构而非个人对研究行为负责。
- 令人厌恶的结论:帕菲特那套人口伦理工具箱里还有一个更贴题的难题——非同一性问题。若不做这次干预,这两个孩子根本不会以现在的身份存在,那么"伤害了她们"就无法被兑现为"使她们的处境变差"。这不是文字游戏,它决定了论证的形式:反对生殖系编辑必须走非个人的、规则性的理由(对基因池、对后代整体、对社会不平等的影响),而不能只靠"未经她们同意"。
- 越轨与社会控制:最终定的是"非法行医罪"这个通用罪名,因为当时没有专门条款。新技术带来的越轨行为通常先被类推到旧罪名,再由专门立法追认,这个顺序在多国重复出现。它有一个可观察的后果:在专门立法生效前的空窗期,威慑主要来自职业声誉与资助渠道,而这两者对一个愿意自筹经费、脱离建制的人几乎不起作用。
参考文献
- Cyranoski, D., & Ledford, H. (2018). Genome-edited baby claim provokes international outcry. Nature, 563(7733), 607-608. doi:10.1038/d41586-018-07545-0
- Greely, H. T. (2019). CRISPR'd babies: human germline genome editing in the 'He Jiankui affair'. Journal of Law and the Biosciences, 6(1), 111-183. doi:10.1093/jlb/lsz010
- 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s, Engineering, and Medicine. (2020). Heritable Human Genome Editing. The National Academies Press.
- Krimsky, S. (2019). Ten ways in which He Jiankui violated ethics. Nature Biotechnology, 37(1), 19-20. doi:10.1038/nbt.4337
- WHO Expert Advisory Committee. (2021). Human Genome Editing: A Framework for Governanc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Lander, E. S. et al. (2019). Adopt a moratorium on heritable genome editing. Nature, 567(7747), 165-168. doi:10.1038/d41586-019-00726-5
- 科技部等十部门. (2023).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延伸阅读
- Doudna, J. A., & Sternberg, S. H. (2017). A Crack in Creation: Gene Editing and the Unthinkable Power to Control Evolution.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 Davies, K. (2020). Editing Humanity: The CRISPR Revolution and the New Era of Genome Editing. Pegasus Boo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