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误解
边沁常被讽刺为"快乐的会计师",仿佛他主张把人生简化为冰冷的算术。这忽略了他的根本动机:边沁是激进的社会改革者,他发明苦乐计算正是为了给法律、监狱、济贫、刑罚改革提供一个公开、可检验、反对特权与迷信的理性标准,以对抗当时英国法律的残酷与混乱。另一个误解是认为功利主义冷漠——边沁恰恰以"每个人算作一个,没有人算作多于一个"的彻底平等主义著称,他把这一原则延伸到了女性、同性恋者乃至动物。
生平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出生于伦敦豪恩兹迪奇(Houndsditch,斯皮塔佛德一带)一个律师家庭,是出了名的神童——据传3岁便开始学拉丁语,12岁便进入牛津大学女王学院。他在牛津学习法律,却对普通法(common law)体系的混乱、任意和虚伪深感失望。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的讲座以颂扬英国现行法律为己任,而边沁听完讲座后的第一个念头是:这门法律在理性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这种失望奠定了他一生的事业:不是在体制内攀爬,而是以理性重建整个法律与道德体系。
- 1748年2月15日:出生于伦敦,父亲杰里迈亚·边沁(Jeremiah Bentham)是成功的律师
- 1763年:进入牛津大学女王学院,对普通法的混乱深感失望
- 1776年:匿名出版《政府片论》(A Fragment on Government),犀利批判布莱克斯通
- 1780年代:设计圆形监狱(Panopticon),并长期游说政府采纳,耗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
- 1789年:出版《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系统阐述功利原则
- 1790年代—1820年代:与詹姆斯·密尔、大卫·里卡多等人形成"哲学激进派"圈子
- 1820年代:成为"哲学激进派"(Philosophical Radicals)的精神领袖,推动议会改革、陪审团改革和法典化运动
- 1832年6月6日:逝世,享年84岁,比英国第一次议会改革法案(1832年6月7日通过)早一天去世
边沁的遗愿极为特殊:他要求将遗体解剖用于医学教育,头骨配上蜡制头像,骨骼着装后置于玻璃柜中,称为"自我塑像"(auto-icon)。他在遗嘱中写道,希望自己的残余能够被用于善——以身体之死服务于医学教育,以遗像之存提醒后人功利主义的遗产。该自我塑像至今保存于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UCL)的主楼走廊,每年偶尔被学生"绑架"以勒索赎金,再捐给慈善机构。
UCL是边沁精神遗产的制度体现:该校1826年建立之初正是以功利主义和世俗主义为理念,打破牛津、剑桥的国教垄断,向不信奉英国国教者开放。
核心思想
1. 功利原则:最大幸福
边沁把伦理与立法建立在一个单一原则之上:功利原则(principle of utility)——一个行为或制度的对错,取决于它增进或减少相关者幸福(快乐减痛苦)的总量。
他开宗明义地写道:"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人——快乐与痛苦——的主宰之下。唯有它们指引我们应当做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做什么。"(《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第一章)
道德的目标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the greatest number)。这一世俗、经验、以后果为导向的标准,旨在取代以神意、传统或抽象权利为依据的旧道德。
功利原则的革命性在于:它把道德判断变成了公开可讨论、原则上可检验的问题,而不再是教会权威或习惯法的专利。任何人都可以问:"这条法律究竟增进了多少幸福、减少了多少痛苦?"这把道德从祭坛拉回到了辩论桌。
2. 苦乐计算(Felicific Calculus)
为使功利原则可操作,边沁提出苦乐计算:评估一种快乐或痛苦,要考虑七个维度:
- 强度(intensity):感受的剧烈程度
- 持续时间(duration):持续多久
- 确定性(certainty):发生的概率有多大
- 远近(propinquity):时间上距离现在多远
- 丰饶性(fecundity):引发同类感受的可能性
- 纯度(purity):不混杂相反感受的程度
- 范围(extent):涉及的人数
尽管精确的量化在实践中难以实现(边沁本人也承认这一点),这一框架的革命性在于:它要求决策者公开地、平等地核算每个人的利益,把"谁的快乐更重要"这一问题从特权手中夺回。对边沁而言,没有任何人的快乐天然地比他人更重要——"每个人算作一个,没有人算作多于一个"(Each to count for one, and none for more than one)。国王的痛苦与乞丐的痛苦,在苦乐计算的算盘上权重相等。
现代公共政策中广泛使用的成本—收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正是边沁苦乐计算的世俗后裔。
3. 对自然权利的批判:法律实证主义
边沁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奠基者之一。他严格区分"法律是什么"(实然,is)与"法律应当是什么"(应然,ought),反对把二者混为一谈的自然法传统。
他对法国《人权宣言》中的"自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作了著名的尖刻批评,在《无政府谬说》(Anarchical Fallacies,约1796年写成,死后出版)中写道:
"自然权利纯属胡言(nonsense),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则是踩着高跷的胡言(nonsense upon stilts)。"
在他看来,权利是法律的产物,不存在先于法律的权利;谈论先于法律的权利是混淆视听。"权利"必须由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来创造和保护;真正重要的是用功利标准去批判和改善现行法律。
边沁区分了两种权利:法定权利(legal rights,法律实际保护的)和人们鼓吹的道德权利(moral rights,他认为这在技术上是无意义的)。这一区分确立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深刻影响了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H.L.A. 哈特(H.L.A. Hart)的法律哲学。
4. 圆形监狱(Panopticon)
1787年,边沁在参观俄国一处工厂后设计了圆形监狱(Panopticon)——一座环形建筑,中央瞭望塔可以观察每一间囚室,而囚徒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正被注视。
其原理是:仅凭被持续监视的可能性,就能使囚徒自我规训,从而以最少的成本实现管理。边沁认为这既比传统监狱更人道(减少体罚),又更有效率(减少看守人数)。他花了约二十年时间游说英国政府将其建造,最终因政治原因未果(政府宁可将罪犯流放澳大利亚),给他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二十世纪,福柯(Michel Foucault)在《规训与惩罚》(Surveiller et Punir,1975)中将圆形监狱转化为现代"规训社会"无所不在的权力隐喻——不只是监狱,而是学校、医院、工厂、军队……整个现代社会都被圆形监狱化了。"知道自己随时可能被观察"这一内化的凝视,成为现代主体性的核心机制。这使"圆形监狱"从边沁的工程设计,上升为批判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在数字时代,圆形监狱再次被援引:社交媒体监控、大数据画像、闭路电视密布的城市——边沁的建筑隐喻成为批判数字监控的核心工具。
5. 平等的彻底主义:女性、同性恋者与动物
边沁把"每个人算作一个"的原则贯彻到令其时代无法接受的程度:
女性:边沁主张女性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认为排除女性于政治参与之外无法用任何功利理由辩护。
同性恋者:边沁是英语世界极少数为同性恋去罪化公开辩护的思想家之一。他撰写了多篇论文(未在生前发表),论证对"违反自然罪"的惩罚不能以任何功利标准得到辩护——它不减少伤害,只增加痛苦。这些文章在他去世后150多年才陆续发表。
动物: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注脚中,边沁留下了影响深远的论断:
"判断我们对动物的义务,问题不在于它们能否推理,也不在于它们能否说话,而在于:它们能否感受痛苦(Can they suffer)?"
这句话成为现代动物权利伦理学的奠基宣言。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在《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1975)中明确以此为起点,将其发展为系统的动物伦理学。
影响与批判
遗产
边沁是功利主义的奠基人,其思想经由门徒詹姆斯·密尔传给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塑造了19世纪英国的法律改革、公共政策与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础。他推动的法典化运动对英国法律现代化有实际影响。从成本—收益分析到动物权利,从法律实证主义到言论自由辩护,边沁的遗产深植于当代制度之中。
批判
分配问题:纯粹追求总量最大化,可能允许少数人的极大痛苦被多数人的微小快乐所"抵消"——罗尔斯(John Rawls)在《正义论》(1971)中针对此提出了差异原则。
可通约性问题:不同类型的快乐真的能够相互比较吗?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后来引入"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的质的区分,正是试图回应这一挑战。
测量问题:快乐与痛苦的"强度"究竟如何客观衡量?苦乐计算的精确性在实践中根本无法实现,使其更接近一种思想框架。
不公正行为问题:功利主义可能在某些情境下为直觉上明显不公正的行为辩护(如为了多数人利益而牺牲无辜的少数人)——这是功利主义至今未能完全回答的挑战。
法律改革的实践影响
边沁不只是抽象的哲学家,他是具体法律改革的积极推动者。他认为法律应当像科学一样:系统、清晰、可检验,而不是传统习惯法(common law)那种在无数先例中沉积下来的混乱体系。
他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撰写了一部未完成的巨著——全景法典(Pannomion),试图用功利原则重建从刑法到民法、从程序法到宪法的整个法律体系。尽管这部著作从未完成,其影响体现在以下具体改革中:
- 陪审团改革:边沁详细分析了英国陪审团制度的弊端,主张基于理性证据而非迷信惯例的司法程序
- 刑事证据法:他对证据理论作出了系统贡献,影响了后来英国证据法的改革
- 废除酷刑与死刑:基于功利原则,他论证极端刑罚既不必要(恐吓效果有限)又有害(增加痛苦而无相应收益)
- 监狱改革:圆形监狱的设计背后是对当时英国监狱条件(极度拥挤、残酷、无法实现改造目的)的系统批判
他的学生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和詹姆斯的儿子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把这些改革主张推向了议会。19世纪英国的系列法律现代化(1832年《改革法案》、废除奴隶制、民法改革等),在思想上都与边沁的遗产有深刻联系。
当代关联
成本—收益分析(CBA)是当代公共政策中最广泛使用的决策工具之一,是边沁苦乐计算的直接后裔。无论是环境法规评估(一项防污染措施的成本与其减少的健康损害之比较)、基础设施项目评估,还是医疗卫生政策(QALY,质量调整生命年,是苦乐计算的现代变体),都在边沁的框架下运作。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伦理学是边沁动物苦难论点的当代扩展,《动物解放》(1975)直接引用了边沁的那句名言。今天,关于动物权利、素食主义和工厂化农场的伦理讨论,仍然在边沁提出的问题框架中进行。
跨域连接
- 环境经济学:快乐计算在监管领域是每天要填数的表格——成本-收益分析要求把人命折算成货币,美国联邦机构为此使用"统计生命价值"(VSL),其定义方式本身就是边沁式的:承认无法直接比较生命,改为比较边际风险的支付意愿。争议精确落在这里:愿意付多少取决于付得起多少,于是穷人的生命在公式里天然更便宜。
- GDP:可加总的幸福量这一设想,唯一被真正建成的近似是国民账户。讽刺的是建造者本人警告过:库兹涅茨 1934 年提交国会的报告写道"一国的福祉很难从国民收入的度量中推断出来"。教训可复用:代理指标一旦被制度采纳就会反过来定义目标,而设计者的限定条件最先被丢掉。
- 算法管理与劳动者权力:全景敞视的当代形态不需要建筑——参数化管理实现了同样的效果:持续可见、内化规训、成本极低。与边沁的设计相比有一处关键反转:被管理者看不见规则(参数不公开、持续更新),管理端看得见一切行为。边沁设想的是让囚犯知道自己可能被看见,而算法管理让人不知道自己被按什么标准衡量——这是更彻底的不对称。
- 心理测量的信度与效度:快乐计算需要一个可测量的量,而主观幸福感研究真的建成了一个。测量学同时划出了可行域:自评量表给出的接近序数信息,"总和"却要求基数可加;量表使用习惯跨文化系统性不同。结论很实在:同一群体内比较政策前后够用,把不同社会的幸福加起来排序撑不住——边沁的纲领在技术上只兑现了一半。
参考文献
- Bentham, Jerem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1789; ed. J.H. Burns & H.L.A. Hart, Clarendon Press, 1996) — 功利主义的第一手文本
- Bentham, Jeremy. A Fragment on Government (1776; ed. J.H. Burns & H.L.A. Har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 Bentham, Jeremy. Anarchical Fallacies (1796; in Rights, Representation, and Reform, Clarendon Press, 2002) — 对自然权利的经典批判
- Schofield, Philip. Bentham: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Continuum, 2009) — 最佳当代入门概述
- Harrison, Ross. Bentham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3) — 标准学术传记与思想研究
- Foucault, Michel.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1975; trans. Alan Sheridan, Vintage, 1977) — 以圆形监狱为核心的批判性重读
- Mill, John Stuart. Utilitarianism (1863) — 密尔对功利主义的修正,了解边沁影响的最佳对照读本
-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Jeremy Bentham"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benth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