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误解
霍布斯常被贴上"专制主义辩护者"的标签。这并不全错,但遮蔽了他的革命性:霍布斯是第一批从个人出发、用契约论证国家正当性的思想家。他论证主权权威的根据不是神授王权,而是个人为求自保而达成的理性协议——这一论证逻辑本身是现代自由主义与民主理论的共同起点,尽管霍布斯自己得出了全然不同的政治结论。
第二个误解是把"人对人是狼"当作霍布斯对人性的悲观断言。他真正主张的更微妙:在缺乏共同权威的处境下,即使理性的人也会陷入相互戒备的冲突。这不是说人本性邪恶,而是说结构决定行为——这是一个深刻的博弈论洞见,至今被用于分析国际关系中的安全困境。
第三个误解是认为霍布斯对主权者的权力没有任何限制。事实上,霍布斯明确保留了个人的自保权:如果主权者威胁到臣民的生命,臣民有权抵抗——因为放弃生命正是当初签订契约所要避免的结果。
生平脉络
- 1588年4月5日 出生于英格兰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Malmesbury),据说因西班牙无敌舰队来袭的恐慌而早产,他自嘲"恐惧与我是孪生子"
- 1608年 牛津大学毕业,此后长期担任卡文迪什家族的家庭教师与秘书
- 1610年代 随卡文迪什家族游历欧洲,接触到伽利略的科学和笛卡尔的哲学
- 1636年 再次游历欧洲,拜访佛罗伦萨的伽利略
- 1640年 英国内战前夕流亡巴黎,此后在巴黎旅居约十年
- 1642年 出版《公民论》(De Cive),第一次系统阐述其政治哲学
- 1651年 出版《利维坦》(Leviathan),他最重要的著作
- 1651年 返回英国。《利维坦》支持任何能提供秩序的主权者,此举使他在保皇派中失去信任,而让他得以安全回国
- 1660年代 英国王政复辟后,霍布斯备受敌视:议会中有人试图以无神论为由起诉他,《利维坦》被禁止重印
- 1668年 完成英文著作《比希摩斯》(Behemoth),通过内战史批评导致内战的各方
- 1679年12月4日 逝世,享年91岁,是那个时代罕见的长寿者
时代背景
霍布斯生活在英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时代:英国内战(1642-1651)、查理一世被处决(1649)、共和国(Commonwealth)的建立和崩溃、克伦威尔的护国主政(1653-1658)、王政复辟(1660)。秩序与混乱的反复交替,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产生了深刻影响——他对混乱(无政府状态)的恐惧构成了整个体系的动力。
在哲学上,伽利略的运动力学和机械论宇宙观正在取代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自然观。霍布斯是最早、最彻底地将新机械论科学应用于人类社会研究的哲学家之一。
在神学上,宗教改革打破了天主教会的权威统一,各种宗教派别的争论和冲突是英国内战的重要因素。霍布斯对宗教权威的批判和对主权高于教会的坚持,使他成为17世纪最有争议的思想家之一。
核心思想
1. 机械唯物主义
霍布斯把伽利略的运动科学推广到一切领域:宇宙是运动中的物体,人也不例外。感觉是外物运动对感官的压迫,思想是脑中的运动,欲望与厌恶是趋向或回避某物的"内在运动的开端"(endeavour)。
灵魂与上帝的问题:霍布斯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认为即使"灵魂"也必须是物质性的(否则就是"无")。这使他立即被指控为无神论者,尽管他声称上帝是"无限精细的物质",并在《利维坦》中大量援引圣经。他的神学策略是将宗教的解释权完全交给主权者,从而既解决了宗教争端,又维护了他的机械论框架。
这种彻底的机械唯物主义不只是形而上学立场,而是一个方法论承诺:研究人和社会,必须像研究自然一样,从基本的运动规律出发,而非从神意或目的论出发。这是近代自然主义人观的大胆先声。
2. 自然状态:一个思想实验
霍布斯设想一个没有共同权威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他的论证从平等开始:
"自然使人在身心能力上是平等的……因此,从这种能力的平等性中产生了我们实现目的的希望的平等性。"
因为平等,任何人都无法获得绝对安全的优势。加上资源稀缺、对未来的不确定和"荣誉"的需求,理性的自保逻辑会导致先发制人的相互猜忌:
最终结果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在这种状况下,没有勤勉工作的位置,因为它的成果不确定;因而没有土地的耕植;没有航海……没有关于地面的知识;没有时间的计算;没有艺术;没有文字;没有社会;而最坏的是,有持续的恐惧和暴力死亡的危险,人的生活孤独、贫困、龌龊、野蛮而短暂(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自然状态不是历史描述:霍布斯明确说,自然状态可能从未作为全球普遍状态存在过,但他指出当时欧洲各国之间的关系、美洲部落之间的关系,以及内战时期的英格兰,都接近这种状态。它是一个分析工具,用来揭示政治秩序的基础和必要性。
博弈论的先驱:霍布斯的推理结构与20世纪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高度相似:即使每个人都偏好和平,但在缺乏执行机制的情况下,理性使每个人都选择备战,结果陷入所有人都不想要的"战争"状态。这使霍布斯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现实主义(realism)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3. 社会契约与利维坦
走出自然状态的唯一出路,是每个人通过相互契约,授权(authorize)一个共同的主权者——"利维坦"(Leviathan,取自《约伯记》中的海中巨兽)。
契约的逻辑: - 每个人把自己的自然权利(除自保外)转让给主权者 - 由此主权者获得代表所有人行动的权力 - 主权者以其压倒性力量保障和平、执行契约、惩罚违约
主权的性质:霍布斯论证主权必须是不可分割且近乎绝对的: - 分权(如议会与国王分权)重新引入相互竞争的权威,这正是内战的根源 - 主权者不受契约的约束,因为主权者不是契约的当事方之一——臣民是与臣民签订契约,授权主权者,而非主权者对臣民承担义务 - 因此,"主权者的不正义"在霍布斯体系中是一个矛盾——主权者的一切行为在法律意义上都是正义的,因为正义本身由主权者界定
主权的形式:霍布斯认为主权可以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但认为君主制在实践上最有效,因为它避免了派系内部的竞争。
4. 自保权的保留
尽管霍布斯给予主权者极大权力,但有一个根本的例外:自保权。
任何人有权在受到死亡威胁时保护自己,即使是对抗主权者。这是因为:放弃生命正是当初签订契约所要避免的结果;用威胁生命的手段强迫某人认罪,得到的证词在道德上是无效的(他这样说时已经在挑战当时的普通法实践)。
这个保留是霍布斯体系中最微妙的地方:它既维护了主权的绝对性,又在逻辑上为个体的最后防线留了空间。后来洛克将这一空间大幅扩展,形成了更广泛的"革命权"。
争议
霍布斯是无神论者吗?
当时的批评者和后来的许多学者认为是的。他的机械唯物主义几乎没有给传统的上帝(无形、全知、自由)留下空间。他说上帝是"无限精细的物质",将宗教权力完全交给世俗主权者,并对圣经进行了"主权论辩护"式的解读。但他本人一再声称信仰基督教,且反对斯宾诺莎更公开的泛神论。这场争论至今未有定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霍布斯的信仰至少是非正统的。
自然状态是否是可能的世界?
洛克批评霍布斯:即使在缺乏政治权威的状态下,人也有理性可以认识自然法,因此不会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卢梭走得更远: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下,人是孤立的、善良的,私有制和文明才是腐化人类的原因。三种"自然状态"图景导出了完全不同的政治哲学。
主权者的来源与正当性
如果主权的正当性来自臣民的"授权",那么未参与这一授权的人(如未来世代)为何要服从?如果征服者也可以成为正当的主权者(霍布斯承认这一点),那么"契约"到底在政治义务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这些问题是洛克和后来的政治哲学家猛烈批评霍布斯之处。
影响与遗产
《利维坦》是西方政治哲学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其影响可以追踪到多个方向:
政治哲学传统:霍布斯开创的"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国家"分析框架,被 洛克、卢梭、康德 乃至当代的 罗尔斯 不断重写与反驳——他们或软化自然状态、或限制主权、或为反抗权辩护,但都在霍布斯设定的问题域中思考。
国际关系理论:霍布斯关于"无政府处境下理性导致冲突"的分析,成为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预设。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的"新现实主义"(neorealism)在结构上高度类似霍布斯的论证:国际社会是"霍布斯式"的无政府状态,国家在其中的行为类似于自然状态中的个人。
法律实证主义:霍布斯关于"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的主张影响了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不同于上文的J.L.奥斯汀)的法律实证主义传统,该传统将法律的有效性与其道德正当性分离开来。
博弈论与社会科学:如前所述,霍布斯的"囚徒困境"型论证在20世纪博弈论发展后重新获得了形式化的表述和广泛应用。
当代政治哲学: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tit)在重构共和主义政治哲学时,将霍布斯作为主要的对话对象;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在其重要著作《霍布斯与共和主义自由》中,通过历史语境的还原,揭示了霍布斯与其时代共和主义传统的内在张力。
霍布斯的中国读者
有意思的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与 法家 思想有某种表面上的相似:都强调强有力的中央权威、都不信任自然状态下的人际和谐。但差异同样深刻:法家是历史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关注的是君主的统治技术;霍布斯是权利论的,从个人的自然权利和理性同意出发建构国家的正当性。前者是"如何统治",后者是"为什么有权统治"。
事实卡
| 项目 | 内容 |
|---|---|
| 生卒年 | 1588年4月5日 — 1679年12月4日 |
| 主要著作 | 《公民论》(1642)、《利维坦》(1651)、《比希摩斯》(1668) |
| 核心命题 | 自然状态中的战争状态、社会契约论证、主权的不可分割性 |
| 政治立场 | 主权国家的绝对权威论者,既非保皇党亦非议会党的严格意义上的盟友 |
| 身后影响 | 社会契约论传统、国际关系现实主义、法律实证主义 |
跨域连接
- 博弈论基础:自然状态的结构是一个囚徒困境:即便所有人都偏好和平,在无执行者的情况下先发制人仍是占优策略。霍布斯的解法(把权力让渡给主权者)在博弈论里就是引入第三方执行以改变收益矩阵。这条形式化让他的论证第一次可以被检验:合作是否真的需要中央执行者?奥斯特罗姆的实证工作给出的答案是"不一定"——本地监督与分级制裁也能奏效。
- 国家能力:霍布斯关心的是主权的正当性,而政治学补上了另一个维度——能力:征税、统计、在全境执行政令。这条转换解释了一件他未处理的事:许多形式上主权完整的国家在实质上无法治理,因而"离开自然状态"并不因签订契约而完成。利维坦要真正存在,需要的是行政技术,不只是授权。
- 财政国家:现代国家的实际形成史与契约论叙事差异很大——战争压力迫使统治者建立征税机构,征税又要求统计、登记与常备官僚。蒂利的"战争造就国家"概括了这条路径。这不驳倒霍布斯(他给的是正当性论证而非发生学),但它提醒:国家的实际起源与它的正当化叙事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 核威慑战略:霍布斯式的安全困境在国际关系里是核心概念——在无世界政府的"自然状态"中,每一方的防御性备战都被对方读作威胁。核威慑的悖论正是这条逻辑的极端形态:威慑要生效必须让对方相信你会报复,而报复在威慑失败后已无收益。霍布斯的诊断在国家层面依然有效,而他的处方(让渡主权)在这里从未被采纳——这正是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根本差别。
参考文献
- Hobbes, Thomas. Leviathan (1651). — 政治哲学的里程碑,建议阅读麦克弗森(C.B. Macpherson)编注的企鹅经典版本。
- Hobbes, Thomas. De Cive (1642). — 《利维坦》的早期拉丁文版,更侧重自然法的论证。
- Skinner, Quentin. Hobbes and Republican Liber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 通过历史语境还原霍布斯思想,揭示其与共和主义的张力。
- Gauthier, David. The Logic of Leviath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 用博弈论重构霍布斯道德政治哲学的经典分析。
- Tuck, Richard. Hobb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 简明权威的研究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