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开始在全球蔓延。世界卫生组织(WHO)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宣布其为全球大流行病。然而,从早期预警到全球协调应对,各国政府与多边机构的响应参差不齐,疫苗分配的全球不平等(富国在 2021 年已完成多轮接种时,部分低收入国家的接种率仍不足 1%)暴露了全球卫生治理的系统性缺陷。
新冠疫情是全球治理压力的集中体现,但它不是起点。大国博弈的加剧、民粹主义对多边主义的侵蚀、技术变革对现有规范的挑战,都在 2020 年代以前就已积累。
破除误解:危机不等于体系崩溃
"全球治理危机"容易被理解为国际秩序即将崩溃、多边合作全面失败。这是夸大的。
事实更为复杂:多边体系在某些领域(如核不扩散、国际航空安全、海洋法适用)运作相对良好;在另一些领域(气候、数字、大国安全竞争)则明显力不从心。这不是均匀的失能,而是选择性的:制度效能往往与大国利益一致程度正相关——越是大国共同受益的领域,多边合作越容易维持。
现场:危机的五个维度
1. 安理会的否决权僵局
联合国安理会自1945年以来设计上的根本缺陷在 2022 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后彻底曝光:侵略国本身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任何安理会决议都面临否决。国际社会的"紧急特别联大"(Emergency Special Session)机制虽然产生了谴责决议,但缺乏约束力。
改革方案在讨论中悬置数十年。最常见的提案包括:扩大常任理事国(纳入印度、巴西、德国、日本、非洲代表);限制否决权的适用范围(如不得在涉及大规模暴行的议题上动用);采用法国提出的"否决克制"(voluntary restraint)惯例。所有方案的共同障碍是:任何宪章修改都需要现有五常的批准,这创造了一个内在的改革悖论。
2. WTO 上诉机构的瘫痪
美国自 2017 年起持续阻挠遴选新法官,到 2019 年 12 月,上诉机构因在任法官不足法定的三名而事实上停摆,WTO 二审争端解决机制陷入瘫痪。这不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它意味着国际贸易规则的执行机制出现了根本性漏洞。多国建立了"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作为替代机制,但美国尚未参与。这一问题的政治根源(美国对 WTO 裁定不满)短期内难以解决。
3. 气候治理的"雄心-执行"落差
联合国气候峰会(COP)体系自 1992 年以来召开了三十余次。2015 年《巴黎协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首次在普遍参与的框架下确立了"国家自主贡献"(NDC)的减排承诺。
然而,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年度"排放差距报告",各国提交的 NDC 远不足以实现将全球升温控制在 1.5°C 以内的目标。承诺与实际减排之间存在巨大落差。这一模式揭示了《巴黎协定》自愿架构(没有强制执行机制)的核心弱点。
4. 数字治理的规范真空
互联网治理、人工智能、数字跨境数据流动、网络攻击的国际法适用——这些 21 世纪最重要的新型治理领域,缺乏类似 WTO 或《联合国宪章》那样具有普遍认可的多边框架。现有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为代表)体现了西方模型,与中国、俄罗斯倡导的"互联网主权"(cyber sovereignty)存在根本分歧,两套规范体系的张力在升级。
5. 全球卫生治理的结构性缺陷
2020 年新冠大流行暴露了 WHO 的核心困境:它依赖成员国自愿提供信息和遵守建议,却缺乏独立的信息核实能力和任何强制执行手段。2024 年,各国就"大流行病协定"(pandemic treaty)的谈判陷入僵局,南北方在知识产权、公平获取和主权保留上的分歧难以弥合——这一谈判过程本身是全球治理困境的缩影。
谁在做:改革方案的对比
| 改革路径 | 核心主张 | 支持者 | 主要障碍 |
|---|---|---|---|
| 机构内改革 | 扩大安理会、修复 WTO 机制 | 德国、日本、巴西、印度等 | 五常否决改革提案 |
| 诸边主义(Minilateralism) | 以利益相近国家小圈子推进议题 | 美国(部分场合)、欧盟 | 缺乏合法性代表性 |
| 全球南方主导 | 赋予发展中国家更大权重和话语权 | G77、非盟 | 内部分歧大,共识难 |
| 网络化治理 | 多中心、多层次制度网络替代单一机构 | 学术界部分流派 | 协调成本高,碎片化风险 |
代价与争议
合法性危机:当前全球治理机构的合法性在两个维度受到挑战:民主代表性(多数国家缺乏有效影响力)和输出合法性(机构决定在多大程度上实际解决了问题)。两者都在下降,但修复的路径存在根本分歧——强化代表性可能降低决策效率,增强执行力可能要求牺牲主权。
安理会改革悖论:2024 年 9 月,联合国"未来峰会"(Summit of the Future)通过了《未来契约》(Pact for the Future),其中包括推进安理会改革的承诺,但未能在具体方案上达成一致。改革的根本障碍是不可回避的:任何修改《联合国宪章》第 108 条要求现有五常批准,而五常中任何一方都不会同意削减自己的否决权。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 2024 年的分析指出,不修改宪章的"功能性改革"(如"否决克制"惯例、扩大大会权力)可能是更务实的路径。
"碎片化"是否不可避免:学界存在两种判断。一种认为,在大国博弈加剧的背景下,多边主义的碎片化(各自的贸易协定、技术标准、安全同盟)是不可逆的趋势,次级机制和区域安排将填补中心的空缺。另一种则认为,全球公共问题(气候、流行病、核武器)的性质决定了它们无法被区域性安排有效处理,多边主义的重建在某种意义上没有替代品。
大流行病协定谈判的失败:2024 年,历时两年多的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病协定谈判未能达成共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三个核心问题上无法弥合分歧:一是知识产权豁免(南方国家要求在大流行期间强制许可药物和疫苗);二是公平获取机制(资源共享义务的法律约束力);三是主权保留(任何协定能否对各国国内公共卫生政策产生约束)。这场谈判失败本身,是全球治理在存在明显共同利益议题上仍难以达成协议的生动例证。
新兴改革路径的批判性评估
"诸边主义"(minilateralism)——G7、AUKUS、Quad、"民主峰会"等利益相近国家小圈子——在近年获得政策关注,但其局限性同样明显:这些机制因缺乏普遍代表性而面临合法性质疑,且在需要所有主要排放国参与的气候议题、或需要全球供应链配合的卫生议题上,小圈子的有效性受到结构性限制。
全球南方(以 G77、非盟、东盟为代表)的集体诉求在 2020 年代进一步强化:要求在 IMF 和世界银行获得更大份额的投票权;要求在 WTO 框架内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政策空间;要求气候融资承诺从目标转为实际资金。这些诉求尽管在原则层面获得认可,在实际分配上的进展仍然缓慢,折射出南北方之间的结构性权力不对称。
未知的边界
- 哪些领域的多边合作能够在大国竞争背景下维持甚至深化,哪些不能?规律性条件是什么?
- 新技术(AI、合成生物学、量子计算)将制造哪些现有治理框架完全无法覆盖的新型公共问题?
- 来自非国家行为者(科技巨头、国际 NGO、跨国活动家网络)的压力,是否能弥补国家间合作的失能,还是制造新的合法性问题?
学界对"制度弹性"的争论
并非所有对全球治理的评估都是悲观的。部分学者——如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约瑟夫·奈(Joseph Nye)的后续研究者——指出国际制度具有相当的弹性(resilience):即便面临大国竞争,规则和规范仍然能够通过机构惯性、专业官僚文化和中等国家的利益协调而维持。
现实是选择性的:WTO 的一审争端解决(专家组)仍在运作;气候领域的双边合作(如中美 2014-2021 年间的气候协调)在多边框架失能时起到了补充作用;核不扩散机制尽管面临压力,仍然维持了一定的约束力。这提示"全球治理危机"的程度因议题领域而差异极大,不宜一概论之。
约翰·拉吉(John Ruggie)的"嵌入式自由主义"(embedded liberalism)框架提供了历史视角:战后多边秩序的设计本身就预设了国内社会政策的保留空间,以换取国际经济合作;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侵蚀了这一"嵌入",激发了民粹反弹,后者又进一步削弱了多边合作的政治基础。这一历史循环论述为理解当前危机提供了结构性解释,超越了纯粹的大国博弈叙事。
跨域连接
- 央行独立性:金融领域的跨国协调之所以相对顺利,部分原因是它被委托给任务单一、任期受保护的技术机构。多边合作的成败可能更取决于国内代理人的结构,而不是议题本身的难度——这一猜想可以用各领域国内机构的独立性差异来比较检验,而不必先判断谁更有诚意。
- 气候临界点:不可逆性是气候与其他议题最实质的差别——越过临界点后,减排不会把系统拉回原状。对不可逆问题,"先观察再行动"本身就是一种代价高昂的选择,而金融监管在多数情形下可以承受这种等待,这也解释了两类议题为何适用不同的谨慎标准。
- 疫苗政策:若某些地区长期接种不足,病原的持续传播会把风险送回给已接种地区。这使利他与自利在流行病上重合,而在气候与金融上并不完全重合——这是三者最关键的差异,也是流行病合作理应最容易达成的理由。
- 金融危机的次序:监管协调的压力具有周期性:危机后共识最强,随时间衰减,而放松的收益即时、代价滞后。这解释了改革窗口为何窄且反复关闭,与气候治理"压力持续却难以启动"的困境正好构成一对镜像。
- 可观测性:任何遵约机制都先要能看见违约。三个领域的核查难度差异极大——排放可估算、疫情依赖自报、资本流动可追踪但能绕道——核查成本而非政治意愿,可能才是解释治理效果差异的第一变量;若成立,改革的着力点就应先放在把违约变得可见上。
气候治理:"雄心-执行"落差的政治逻辑
气候治理是全球治理困境的典型案例,也是研究制度设计与政治意愿之间张力最集中的领域。
《巴黎协定》(2015)采用了"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NDC)框架,以换取近乎全球的参与。这一设计是政治上可行的——因为它避免了有约束力的统一配额——但代价是:没有外在强制机制,各国减排承诺的落实完全依赖国内政治。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2023 年排放差距报告》,即便所有 NDC 承诺均实现,全球升温在 2100 年仍将超过 2°C,距 1.5°C 目标差距甚远。
"雄心-执行"落差的政治根源是明确的:对化石燃料的国内利益集团依赖、选举周期与气候政策长时间跨度之间的不匹配、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气候融资承诺的持续未兑现(2009 年承诺的每年 1000 亿美元直至 2022 年才接近实现)。这些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深层的政治经济结构问题。
气候谈判中的"损失与损害"(Loss and Damage)议题——要求富裕国家对其历史排放已经造成的气候损失进行赔偿——在 2022 年 COP27 上取得突破性承认(设立了专门基金),但资金规模和法律性质仍存在巨大争议。这一议题是全球气候治理中公平与效率张力最集中的体现:承认历史责任的公平逻辑,与对大规模法律责任的政治抵制,构成了难以化解的结构性矛盾。
气候融资的"千亿目标"教训具有更普遍的治理含义:当国际承诺缺乏强制执行机制时,承诺本身可能成为掩盖不作为的话语工具,同时侵蚀未来承诺的可信度。这提示,全球治理改革不只需要新的制度框架,还需要设计出具有实质约束力的执行和核查机制——而后者在主权国家体系中面临根本性的政治阻力,是当前研究最难突破的制度设计难题之一。
气候治理的经验也展示了一种制度创新的可能:在大国协议失灵时,非国家行为者的联盟(城市、地方政府、企业和 NGO 的"非国家行为者"网络)可以在边际上推动实质性进展。《巴黎协定》的"非国家行为者"条款正式承认了这种多层次治理的可能性。然而,非国家行为者能否弥补国家级承诺的缺口,仍是开放性的研究和政策问题。
参考文献
- Weiss, T. G. What's Wrong with the United Nations and How to Fix It. 3rd ed. Polity (2016).
- Woods, N. The Globalizers: The IMF, the World Bank, and Their Borrower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6).
- UNEP. Emissions Gap Report 2023.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可从 UNEP 官网免费下载。
- Raustiala, K. & Victor, D. G. "The Regime Complex for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8(2), 2004. doi:10.1017/S0020818304582036 关于"制度丛林"的奠基性论文。
- Slaughter, A.-M. A New World Order.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4). 关于跨政府网络治理的重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