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年,柏林墙倒塌,冷战结束。这是 20 世纪最重大的地缘政治变局之一——而几乎所有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家都没有预测到它。无论是现实主义(权力均衡应当维持两极格局)还是自由制度主义(制度变迁是渐进的),都无法解释这个突然的剧变。沃尔兹的结构理论甚至明确预言两极体系高度稳定,而苏联阵营恰恰是在没有大国战争、没有外部征服的情况下自行解体的——这在"体系变革只能通过霸权战争发生"的理论框架里几乎是一个不可能事件。1995 年,勒博与里瑟-卡彭主编的论文集《国际关系理论与冷战的终结》系统清点了这笔账:转型的动力——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流失、领导人的主动收缩、跨国观念网络的渗透——几乎全部来自主流理论不予考虑的层面。
这种解释失败,为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的兴起提供了有力的背景。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在 1992 年的论文中开宗明义:"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这句话挑战了现实主义最核心的前提:自助不是一个结构的物理属性,而是一种在实践中习得、也可以被改写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建构主义"这个术语本身出自尼古拉斯·奥鲁夫 1989 年的著作《我们造就的世界》——书名本身就是这个学派的方法论宣言。
破除误解:建构主义不是"观念决定一切"
建构主义最常见的误解是将其理解为纯粹的观念主义或唯心主义——好像建构主义认为"想想就能改变国际政治"。这是误读。
建构主义的核心论点是:社会现实(包括国家认同、利益、规范)是在互动实践中被社会建构的,而非由物质结构或人性先天决定。这并不否认物质因素(军队、领土、经济)的重要性,而是强调物质因素的意义是通过社会互动被赋予的。温特本人甚至明确保留了一块"残余唯物主义":地理、技术、自然资源的约束独立于任何人的观念而存在。建构主义真正的主张是更精确的一句:物质能力只有在主体间共享的意义结构中才成为政治事实。
一千枚英国核弹和一千枚朝鲜核弹对美国的含义截然不同——不是因为武器本身的物理差异,而是因为美英之间的友好关系与美朝之间的对抗关系,赋予了同样的物质能力以不同的战略含义。货币是最好的类比:一张纸之所以是一百美元,不在于纸的物理属性,而在于我们共同承认它是——这种"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正是建构主义所说的社会事实,它既不是个人头脑里的想法,也不是纯粹的物理实在。正因如此,建构主义者坚持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面对的对象性质不同:原子的行为不取决于原子怎么想,国家的行为却取决于国家如何理解彼此——研究后者,就不能假装观念不在场。
核心:建构主义的三大主张
认同先于利益(Identity shapes interest):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通常将国家利益视为既定(给定的偏好),然后分析国家如何追求这些利益。建构主义则问:这些利益如何形成?国家在意"谁的安全"、"什么构成威胁",取决于国家的认同(identity)——而认同是在历史互动、文化、规范中建构的,不是固定的。玛莎·芬尼莫尔在 1996 年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中把这一点做成了经验研究:二战后大量新独立国家几乎在同一时期建起了科学与官僚机构,不是因为各国同时"发现"了自身利益,而是因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类国际组织系统性地"教授"了现代国家应该在意什么、应该长什么样。利益不只是被追求的,也是被教导的。
规范与社会化(Norms and socialization):国际规范(如"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禁止化学武器")不只是纸面约束,而是通过国际社会化过程内化到国家行为中。玛莎·芬尼莫尔(Martha Finnemore)和凯瑟琳·斯金克(Kathryn Sikkink)在 1998 年把这一过程形式化为规范的"生命周期":第一阶段是规范倡导,由"规范企业家"(NGO、国际秘书处、少数先锋国家)通过劝服推动新理念;当采纳国家达到一个临界点(大致是国际体系成员的三分之一),进入第二阶段规范瀑布(norm cascade)——此时扩散的动力不再是劝服,而是从众压力与声誉成本,国家开始因为"文明国家都这么做"而加入;第三阶段是内化,遵约变成不言而喻的惯例,违反者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个模型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建构主义少数明确的可证伪承诺:扩散曲线应当先慢、后陡、再饱和。
规范重塑行为的机制,可以用马奇与奥尔森的一对著名区分来概括:理性主义假定行动者遵循后果逻辑(logic of consequences)——先算成本收益,再决定怎么做;建构主义则指出,大量政治行为遵循适当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行动者问的不是"这样做划不划算",而是"像我这样的角色,在这种场合应该怎么做"。外交官不泄露谈判内容、大国不公开使用化学武器,很多时候并非因为违约的代价太高,而是因为"那样做就不再是我们了"。一旦行为由身份驱动,约束就不再需要外部执行者——这正是规范内化在个体层面的样子。
这条研究纲领积累了一批有分量的经验案例。奥德丽·克洛茨研究了反种族隔离规范如何在三十年间从边缘主张变成国际共识,最终重构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利益"的计算——对南非实施制裁最初被视为损害经济利益,后来却成为不做就无法自处的立场。妮娜·坦嫩瓦尔德论证,1945 年以来核武器未被使用,不能只归因于核威慑的理性计算,还由于一道逐渐成形的"核禁忌"(nuclear taboo)——使用核武器已在规范上被标记为文明国家不可为之事。1997 年《渥太华禁雷公约》的快速签署,则常被引为规范瀑布机制近乎教科书式的实例:一个小国与 NGO 联盟在数年内把一种使用逾百年的武器推入了不可接受之列。
无政府状态不是既定的:温特区分了多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敌对:对手被视为不共戴天的敌人,暴力不受限制)、洛克文化(竞争但承认对方的生存权,冷战时期的美苏关系大体如此)、康德文化(友好:争端不动用武力,且一方受威胁时彼此援助,北约内部接近这一形态)。同样是无政府状态,不同的互动历史和认同结构可以形成截然不同的政治现实。这三种文化不只是描述性标签:温特论证,国家把各自的角色内化得越深,文化就越难逆转——敌对可以升级为竞争,竞争可以沉淀为友谊,但每一步都需要反复的互动实践来重新书写。西欧国家之间即便没有超国家政府,也形成了"安全共同体"(security community),战争已从战略考量中消失——卡尔·多伊奇早在 1957 年就描述过这种"不再想象彼此开战"的多元安全共同体,而这在现实主义框架下极难解释。
建构主义的内部分歧
建构主义并非铁板一块,内部有重要分歧:
| 类型 | 代表人物 | 与主流IR理论的关系 |
|---|---|---|
| 温和建构主义 | 温特 | 在本体论上对话理性主义,方法论上接近 |
| 批判建构主义 | 坎贝尔、德里安 | 明确批判主流IR的实证主义,接近后结构主义 |
| 女性主义建构主义 | 提克纳 | 关注性别认同对国际政治的建构作用 |
温特的《国际政治中的社会理论》(1999)是建构主义最系统的理论化努力,也因其对理性主义方法论的有限接纳而遭到更激进批判理论者的批评。泰德·霍普夫在 1998 年把这一分裂命名为"常规建构主义"与"批判建构主义"之别:前者接受"理论可以被经验检验"的科学观,只是把观念变量加进解释;后者则认为主流学派的实证主义本身就是问题的一部分,国际政治的核心实践——承认、排斥、他者化——发生在话语层面,无法被"变量化"。这一分歧在 1990 年代被称作国际关系学的"第三次大辩论"的一部分,其结果是建构主义被推向主流,但代价是内部的理论纯度。
代价与争议
可证伪性问题:批评者(尤其是现实主义者)认为,建构主义的命题往往难以证伪——因为规范和认同的测量极为困难,而且建构主义者可以将任何结果事后解释为"特定认同建构的结果"。建构主义回应:理性主义同样有无法证伪的问题,而且它对"利益"的界定本身就包含了建构主义批评的所有内容。更实质的进展来自批评的倒逼:杰弗里·切克尔在 1998 年指出,早期建构主义大谈"社会化"却从未说清社会化的机制——谁被社会化、通过什么渠道、在什么条件下内化?此后二十年的经验研究(劝服的实验研究、国际官僚的田野观察)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回答这个批评。
结构与能动:建构主义的核心理论张力是结构(国际规范和互动历史)与能动(国家和领导人的主动建构)之间的关系。国家是规范的被动接受者还是主动塑造者?建构主义需要同时说明两者,但平衡并不容易。阿米塔夫·阿查里雅的"规范本土化"(norm localization)研究提供了一条出路:规范扩散从来不是单向的复制粘贴——接受方会用自己的传统与需要重构外来规范,东南亚国家联盟对"人道主义干预"规范的改造(吸收其关切、剔除其强制色彩)就是典型。扩散不是征服,而是翻译。
物质主义的反驳:米尔斯海默 1994/95 年的檄文《国际制度的虚假承诺》把批判理论与初生的建构主义一并列为靶子:国家行为由相对权力竞争驱动,观念和规范至多是权力政治的外衣,证据是制度在大国核心利益面前从未真正约束过谁。建构主义者的反证集中在那些物质结构无法解释的转变上:冷战的和平终结、殖民体系在二十年内的规范性地终结、种族隔离的崩溃。双方的僵局在于:现实主义问"规范何时被违反",建构主义问"规范如何改变了什么算作利益"——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各自都有对方无法回答的部分。
政策含义:如果认同和规范可以被改变,那么致力于"规范扩散"的外交政策(如民主促进、人权外交、软实力经营)就有了理论基础。但批评者指出,这种政策在实践中往往导致干涉主义,有时以"规范推广"为名行强权逻辑之实。更近的研究还提醒,规范演进不是单向前进的进步史:围绕庇护权、不干涉、酷刑禁令的争议在过去十年明显回潮,"规范衰退"与"规范争议"已成为新的研究前沿——国际人权机制当下的处境表明,内化了的规范也需要每一代人去重新赢得。换言之,建构主义给决策者的真正提醒不是"观念万能",而是:利益本身可被重写,因此外交既要计算物质能力,也要经营对方如何理解你是谁。
跨域连接
- 正当性:规范内化的可观测标志是"不再需要解释"。当违反者必须辩解、必须援引例外条款而非理直气壮时,说明规范已进入正当性话语。这比统计签署了多少条约更接近建构主义真正想测的东西,也更难被表面遵约所伪装。
- 奥斯汀:宣布、承认、谴责本身就是行动,而不是对既有事实的描述。这给"话语改变利益"提供了可分析的机制而非隐喻——说出口的承认改变了对方的身份,进而改变了双方的选项集合,此后再想收回,代价已经不同。
- 内容分析:规范扩散可以被测量:把条约文本、政府声明与国内立法的措辞编码为时间序列,观察采纳曲线是否呈先慢后快再饱和的形状。这是建构主义少数可被证伪的经验承诺,也是它与纯诠释路径分道之处;若曲线不呈这种形状,扩散机制的说法就需要重新交代。
- 社会认同:群体边界一旦被激活,成员会系统性高估内部的相似性、低估内部差异。这为"认同塑造利益"提供了个体层面的微观基础,同时提醒一个反向后果:既然边界可被政治企业家随时激活,认同就不是稳定的解释变量,用它解释行为时必须同时说明是谁在什么时候把它激活的。
- 语言接触:条约以何种语言起草、以哪个版本为准,会影响后续解释争议由谁主导。这个变量既可比较又可观察,却极少被纳入规范扩散的研究设计——它提示"规范传播"未必是平等扩散,而可能是解释权的分配;同一条规范在不同语言中的措辞差异,本身就是可比对的材料。
参考文献
- Onuf, N. World of Our Making: Rules and Rule in Soci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1989).
- Wendt, A. "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46(2), 1992.
- Finnemore, M. 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 Finnemore, M. & Sikkink, K. "International Norm Dynamics and Political Chang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2(4), 1998.
- Wendt, A.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 March, J. & Olsen, J. "The Institutional Dynamic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Order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2(4), 1998.
- Katzenstein, P.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 Adler, E. & Barnett, M. (eds.) Security Communit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 Klotz, A. Norm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 Struggle Against Apartheid.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5).
- Tannenwald, N. The Nuclear Taboo: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Non-Use of Nuclear Weapons Since 1945.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 Acharya, A. "How Ideas Spread: Whose Norms Matter? Norm Local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Asian Regionalis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8(2),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