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 年,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出版了《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这本书被普遍认为是二十世纪英语政治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它几乎单枪匹马地复兴了规范政治哲学,把它从功利主义的霸权和实证主义的哲学压制中解放出来。在罗尔斯之前,英美哲学界普遍认为"什么是正义?"这类问题只是情感偏好的表达,不能被理性地论证;在罗尔斯之后,这成了政治哲学的核心课题。
从神学到正义:战争的底色
理解罗尔斯,要先知道他原本要走的是另一条路。年轻的罗尔斯是虔诚的圣公会信徒,本科论文写的是《罪与信》,一度认真考虑去当牧师。
1943 年 2 月他入伍,作为步兵在太平洋战场服役,随第 32 步兵师转战新几内亚与菲律宾,亲历残酷的堑壕战与大量死亡。正是在那里,他失去了基督教信仰。战后目睹广岛原子弹爆炸的废墟,更让他对战争与权威彻底幻灭。
这段经历把他从神学推向了政治哲学——他想为政治决断找一个不依赖上帝、也不依赖对国家盲从的、客观的道德地基。《正义论》那种近乎宗教的道德严肃性,正源于此。(他晚年一篇私人短文《论我的宗教》在身后被发现,回顾了这场信仰的崩塌。)
破除误解:罗尔斯不是简单的平等主义者
《正义论》常被理解为"要求平等分配"的哲学,甚至被简化为"劫富济贫的哲学辩护"。这是误读。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允许不平等——前提是这种不平等对最不利群体(the least advantaged)有利。他不要求把所有人拉平,而是要求不平等必须服务于改善最弱势者的处境。这比纯粹平均主义更复杂,也更难实践。
他同样强调基本自由的优先性:正义的第一原则(基本自由的平等)优先于第二原则(分配公平)。他不支持为经济平等而牺牲言论自由、投票权等基本政治权利——这使他与某些社会主义传统明显区别。
他对功利主义的根本反对,浓缩成一句名言:功利主义"没有认真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为了总效用最大化,功利主义原则上允许牺牲少数人去成全多数人的更大满足——在罗尔斯看来,这等于把许多个独立的人当成一个人的不同欲望来加总。正义恰恰要守住:每个人都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不能为了集体的更大善而被牺牲。
思想实验:原初状态与无知之幕
《正义论》的核心方法论工具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思想实验:
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想象一群人坐在一起,为未来的社会订立基本原则。这不是历史事实,而是一个分析装置——用来思考"什么样的原则是真正公平的"。
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在原初状态中,没有人知道自己在未来社会中的位置——不知道自己的才能、阶级出身、种族、性别、对善的观念。在这种无知条件下,理性的参与者会选择哪些原则?
罗尔斯的论证:正是因为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是最底层的人,理性的参与者会选择一套保护最弱势者的原则。无知之幕是一个公平性生成机制——它把个人利益从谈判桌上移走,让原则的选择回归到纯粹的公平考量。
这个方法论的优雅之处,在于它不需要假设人是利他主义的。在无知之幕后面,即便自私的人也会选择保护弱势者的原则,因为他无法排除自己就是那个弱势者。
正义的两个原则
在无知之幕后面,罗尔斯认为理性参与者会选择以下两个原则(按优先级排列):
第一原则:每个人都应有与他人相同的基本自由体系,且这个体系最广泛地与所有人的类似自由体系相容。(自由平等原则)
第二原则(差异原则 + 机会公平): - 机会公平原则: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附着于对所有人公平开放的职位和机会 - 差异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社会经济不平等只有在能够使最不利群体得到最大利益时才是正当的
差异原则是罗尔斯最具原创性也最有争议的主张。它要求以"最不利群体的处境"来判断制度安排的公正性——不是最大化总量,而是最大化最低层的利益。经济学上,这类似于"最大最小策略"(maximin strategy)。
那么,"最不利群体"如何界定?罗尔斯用基本善(primary goods)来衡量:每个理性的人无论想过怎样的生活,都会想要的一类东西——基本权利与自由、迁徙与择业的自由、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社会基础"。谁手里这些基本善的指数最低,谁就是最不利者。这让"正义"可以被相对客观地比较,而不必去窥探每个人内心的幸福感。
反思平衡:正义原则如何被检验
原初状态推出了原则,但凭什么相信这些原则是对的?罗尔斯的答案是反思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
我们一方面有一些"深思熟虑的判断"(比如"宗教迫害是不正义的""奴隶制是错的"),另一方面有一套抽象原则。当两者冲突时,就来回调整——有时修正原则去贴合我们最有把握的判断,有时修正判断去服从更有说服力的原则——直到二者达成融贯。
这是一种没有"阿基米德点"的论证方式:正义不是从某个不证自明的公理推演出来的,而是在原则与直觉的反复校准中"稳定下来"的。它后来成为整个规范伦理学广泛采用的方法。
制度蓝图:财产所有民主制,而非福利国家
另一个常见误解,是把罗尔斯当成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的哲学代言人。罗尔斯本人明确否认这一点。
在 1999 年《正义论》修订版序言、以及他生前最后一部著作《作为公平的正义:重述》(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2001 年,由其学生 Erin Kelly 在他病重期间整理出版)中,罗尔斯指出:以为"福利国家资本主义"能满足他的两条正义原则,本身就是一种误解。
他的理由是:福利国家资本主义允许生产性资本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再在每个周期末尾用转移支付去补偿底层。这种安排会保留一个永久依赖救济、被排除在政治与经济权力之外的底层阶级,与公民间平等的自尊不相容。
罗尔斯主张的替代方案是财产所有民主制(property-owning democracy):不是在分配末端做补救,而是在起点上就把生产性资产与人力资本(教育、技能)广泛分散到全体公民手中,让人们一开始就站在大致对等的位置上竞争。
他认为,唯有财产所有民主制,或一种"自由(民主)社会主义"制度,才真正与公平正义相容——这两者都比当代福利国家走得更远。这一点常被忽略,却直接决定了罗尔斯到底是"温和改良者"还是"激进的制度重构者"。
《政治自由主义》的转向:从哲学真理到公共理性
1993 年,罗尔斯出版了《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对《正义论》的立场进行了重要修正。
他意识到,在一个多元社会(pluralistic society)中,人们对"什么是善的生活"有真实而深刻的分歧——基督徒、穆斯林、世俗自由主义者不可能在"全面性学说"(comprehensive doctrines)上达成共识。《正义论》的证明过多依赖哲学上的综合体系,这在多元社会中缺乏可接受性。
解决方案是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政治原则的辩护必须诉诸所有公民(无论其具体宗教或道德信仰)都能接受的理由,而不是特定的全面性学说。这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而非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主义。
那么,分歧如此之深的社会,凭什么能稳定?罗尔斯的答案是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一个良序社会的稳定,不来自所有人信奉同一套哲学,而来自不同的全面性学说——天主教徒、康德主义者、世俗功利主义者——各自出于自身内部的理由,去支持同一套政治正义观。
基督徒可以从教义出发支持平等的良心自由,世俗自由主义者可以从个人自主出发支持它;二者的形上学前提南辕北辙,落点却重合。这与单纯的临时妥协(modus vivendi)不同:临时妥协会随力量对比的变化而瓦解,重叠共识则因被各方真心认可而稳固。
这个转向引发了广泛争论:哈贝马斯批评罗尔斯的公共理性过于"隔离",而宗教保守派则批评它将宗教排除于公共辩论之外。
代价与争议
诺齐克的自由意志主义挑战
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1974 年)中对罗尔斯提出了最系统的自由意志主义批判:任何强制性再分配——即便是为了改善最弱势者处境——都侵犯了个人对其合法获得财产的权利。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entitlement theory)认为,只要起点公平、交换自愿,结果的不平等就是正义的,国家无权强制调整。
罗尔斯 vs 诺齐克的争论,是二十世纪末英美政治哲学最重要的辩论,实质上是"分配正义的最终依据是程序(过程)还是结果(模式)"。
科恩的左翼批判:差异原则放过了什么
如果说诺齐克从右翼攻击罗尔斯"管得太多",分析马克思主义者 G. A. 科恩(G. A. Cohen)则从左翼批评他"管得太松"。在《拯救正义与平等》(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2008 年)中,科恩盯住差异原则的一处让步:它容许有才能者索取更高报酬("激励")来发挥生产力,理由是这最终也让最不利者受益。
科恩反问:这些有才能的人为什么非拿到额外激励才肯好好工作?如果他们真心认同平等,本可以不要这笔溢价、照样高效劳动,把省下的钱直接分给底层——底层反而会得到更多。激励之所以显得"必要",只是因为有才能者把自己的天赋当成了讨价还价的筹码。
因此科恩主张:正义不能只约束"基本结构"(即制度与法律框架),还应渗入公民个人的日常选择,形成一种平等主义风尚(egalitarian ethos)。罗尔斯把正义的对象限定在基本结构,在科恩看来恰恰放过了不平等真正的藏身之处。
哈萨尼:无知之幕后会选出功利主义吗?
经济学家约翰·哈萨尼(John Harsanyi,1994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对原初状态的论证本身提出了釜底抽薪式的质疑。在《最大最小原则能作为道德的基础吗?》(1975 年,载《美国政治学评论》)一文中,他指出:罗尔斯假设无知之幕后的人采用"最大最小"决策——只盯最坏结果、把它变得尽量好——这等于假设人极端厌恶风险,缺乏依据。
哈萨尼的对案是:既然幕后的人不知道自己会是谁,理性的做法是给每个可能位置赋予相等概率,去最大化期望效用。而这条思路推出的恰恰是功利主义——平均效用最大化,正是罗尔斯想反对的立场。
值得一提的是,给信息设限的"无知之幕",哈萨尼比罗尔斯更早就用过。两人从同一件思想工具出发,却走向相反结论,这场争论至今仍是规范决策理论的经典案例。
社群主义批判:无负担的自我
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等社群主义者批评罗尔斯"原初状态"中的主体是"无负担的自我"(unencumbered self)——一个可以脱离其文化、社群、历史认同而做道德选择的抽象个体。但真实的人不可能这样:我们的认同、价值观和道德判断深嵌于特定的社会和文化之中,无法像换外套一样脱掉它们。
罗尔斯的回应是:原初状态是规范性工具,不是心理描述。这个回应是否充分,仍有争议。
全球正义的限制
《正义论》主要处理单个民族国家内部的正义问题。当代批评者(彼得·辛格、托马斯·博格 Thomas Pogge)指出,全球不平等的规模使任何仅限于国内的正义理论都显得不完整。罗尔斯晚年的《万民法》(The Law of Peoples,1999 年)处理国际正义,但许多人认为它在全球正义要求上退步了,允许了比国内原则宽松得多的国际不平等。
影响与身后
罗尔斯 1962 年起执教哈佛大学,直到退休。他的讲义经由课堂传给了战后几乎整整一代政治哲学家;今天讨论分配正义、平等与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学者、经济学家与法律学者,无论赞成还是反对,大多要先回应他搭起的框架。
1999 年,他同时获得朔克奖(Rolf Schock Prize,逻辑与哲学领域)和美国国家人文奖章——后者由克林顿总统颁授,颁奖词称他"复兴了政治哲学与伦理哲学",赞扬他论证了"一个最幸运者帮助最不幸者的社会,不仅是道德的社会,也是合乎逻辑的社会"。
跨域连接
- 风险与不确定性:无知之幕背后的"最大最小"其实是一条决策规则,它等价于假定人极端厌恶风险。这不是逻辑要求,而是一个参数选择——正文里哈萨尼换成等概率加期望效用,同一装置就推出了功利主义。可检验的推论是:幕后会选什么,取决于风险态度这一经验量,而非纯粹推理。
- 决策心理学:真实的人在概率未知时既非一律保守也非一律冒进,而是对结果如何被描述高度敏感。若原初状态想充当"理性人会怎么选"的预测,它就要面对这堆经验证据;若只当规范装置,则它与人实际怎么选无关——罗尔斯的回应是后者,代价是失去"任何人都会同意"的说服力。
- 无知之幕:把它看作论证工具而非心理描述,关键就在于删除信息能否真正产生公平。删掉身份信息,等于让偏袒的策略无法被执行——这与用信息结构而非道德劝说来约束行为是同一思路。局限也在此:现实制度里没有哪一步能真把身份从决策者手中拿走。
- 卫生资源优先排序:差异原则与总量最大化的冲突在这里有可计算的形式。按"改善最差者"排序,和按"每单位投入的健康收益最大"排序,常常给出相反的资源投向。这说明分配原则的分歧不停在哲学层面,它会直接改变谁先被治疗。
- 社会契约:原初状态把契约论从"历史上是否发生过"的故事,改写成一个可反复运行的分析装置。推论是:契约的约束力不再依赖任何人真的签过字,而依赖"在设定的条件下你无法反对"——但这也把全部重量压在了条件设定本身的正当性上。
参考文献
- Rawls, J.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rev. ed. 1999).
- Rawls, J. Political Liberalism.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expanded ed. 2005).
- Rawls, J. The Law of Peopl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 Rawls, J.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Ed. Erin Kel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 Nozick, R.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Basic Books (1974). — 最重要的右翼直接批评
- Harsanyi, J. C. "Can the Maximin Principle Serve as a Basis for Morality? A Critique of John Rawls's Theory."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69, no. 2 (1975): 594–606.
- Sandel, M.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 Sen, A. "Equality of What?" The Tanner Lecture on Human Values, Stanford University (1979).
- Cohen, G. A. 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 最重要的左翼批评
- Freeman, S. Rawls. Routledge (2007). — 最全面的学术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