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神与一神
Many Gods and the One
公元前十四世纪,埃及法老阿肯那顿把阿吞(Aten)推到祭仪中心,关闭或冷落其他神庙。浮雕上只剩日轮的光线伸向王室。这场实验很快被后继者抹掉。它常被写成“人类第一次一神教”。这个标题已经把结局读进了开端:好像历史的方向是从许多神走向一个神。
可观察的材料远比这个箭头杂乱。有的共同体同时祭祀许多神;有的在特定场合只呼一个神的名;有的承认他神存在却禁止去拜;有的把“一”放在哲学里,把城邦祭祀留给许多神。数量上的“一”与法律上的“只许这一个”,不是同一件事;把两者焊成进步史,会把祀典、禁令和哲学论文误读成同一份宣言。
破除误解
误解
第一种误解是单线进化:万物有灵 → 多神 → 一神,后者更高级。实情这是十九世纪的阶梯叙事,把欧洲当时的一神论自我理解写成世界史终点。阶梯无法安置印度的“多神与梵”并置,也无法安置中国的天、社稷与祖先并行。更糟的是,它把活着的多神传统写成尚未进化完成的化石。
第二种误解是把术语当成田野里的现成标签。马克斯·缪勒用“单一神教”(henotheism)描述吠陀颂诗里“这一次把某一神说成至上”的修辞。后来学者又区分 monolatry:只崇拜一神,但并不否认他神存在。这些是分析词。古代铭文不会自称“我是单一神教信徒”。用词是为了分开三种可观察的实践:多位神同时受祭、一位神被独家祭祀、他神被宣布为假。
第三种误解是把扬·阿斯曼(Jan Assmann)的“摩西区分”(Mosaic distinction)当成已经证实的史实。阿斯曼的论题是:真正关键的不是“一神对多神”,而是“真宗教对假宗教”。他把这一区分追溯到圣经记忆中的摩西,并对照埃及那种可互译的神名世界。这是一套强解释,必须标明出处。它不是出土文物自己说出的结论。把论题当成田野标签,会把“真/假宗教”这一现代分析用语,误写成古代祭司每天挂在嘴边的自我介绍。
第四种误解把琐罗亚斯德教直接写成“最早的伦理一神教”,再用它去给以色列宗教找源头。阿胡拉·马兹达在阿契美尼德铭文里地位极高,但波斯帝国同时维持对地方神祇与王室祭祀的复杂安排;把铭文里的至上修辞直接等同于后来基督教意义上的排他一神,是把帝国宣传读成系统神学。比较需要分开三层材料:王室铭文的自我呈现、祭司团体的祭仪手册、以及后世帕西与伊朗学者的重述。把第三层的清晰一神图像投射回第一层,会制造虚假的“起源时间表”。
核心
埃及的阿吞崇拜提供了一处可核对的制度实验:王权可以在短时间内重写神谱、改都城、改祭仪。它是否算“一神教”,取决于定义。若一神意味着否认其他神的存在,阿吞崇拜更接近王室推动的独家祭祀。若一神意味着真/假宗教的断裂,阿斯曼会把它读成后来摩西区分的前史。两种读法都是解释;浮雕、神庙关闭与后世的抹除,才是事实层。
以色列宗教的材料同样不支持一次发明、从此完成。马克·史密斯(Mark S. Smith)等学者把希伯来圣经读成长期编辑的档案:早期层里可见其他神的名字与功能,后来的申命运动把“唯独雅威”写成法律。从多神环境中的家族神、到只拜一神、再到否认他神,是文献里能追踪的趋势,不是某一年的宣布。把趋势写成摩西个人的哲学突破,是后来的记忆,不是可直接复原的传记。
希腊城邦长期保持多神祭祀,同时哲学家可以谈论“一”或至善。柏拉图把至善放在可感神谱之上,并没有因此关闭雅典的神庙。哲学的一与公民宗教的多,可以住在同一座城里。关闭神庙需要法令与武力,写下一篇关于“一”的对话并不等于完成这件事。用“希腊人是多神教徒”一笔勾销学园,或用“柏拉图其实是一神论者”一笔勾销献祭,都会把分层的实践压成一种本质。
斯多亚派谈论的宇宙理性(logos)与普罗提诺的太一,进一步显示:晚期古代可以把极度抽象的“一”写进哲学课表,同时不要求关闭地方神庙。新柏拉图主义甚至发展出复杂的神阶与净化技术,让哲学的一与礼仪的多互相翻译,而不是互相消灭。基督教神学家后来借用这套语言谈论三位一体与一神,并不等于古代学园已经预演了尼西亚信经。借用是解释史,不是起源证明。比较时若把所有谈论“一”的句子收集成一神教前史,会把修辞家族误认为制度连续体。
南亚材料迫使“一”和“多”同时在场。颂诗、神庙与家庭祭祀面向众多神明;某些奥义书与后来的吠檀多又把实在说成不二。这不是进化中途的混乱,而是不同层次的话语:祭仪处理往来与义务,形上学处理实在的结构。把其中一层宣布为“真正的印度教”,是现代改革与殖民分类的产物。同一座城市里,清晨的神庙与论师的课堂可以并行,不必互相取消对方的神谱。
中世纪吠檀多各派内部的争论——不二、限定不二、二元——说明:即便共享“梵”的词汇,关于崇拜对象是否与至上实在同一、毗湿奴或湿婆是否拥有人格属性,仍可长期并列而互不兼容。寺庙捐赠铭文记录的是哪一位神获得土地与节日,不是哪一套形上学赢得了全民投票。把湿婆神庙里的多臂造像写成“民众尚未理解不二”,是把论师的课堂标准强加给祭仪。比较多神与一神,必须允许同一传统内部存在多层、互不完全还原的话语。
中国的“天”可以赏罚,却很少被写成一个妒忌的人格神来排斥其他祭祀。祖先、社稷、山川与佛道神祇可以并置,冲突发生在具体的国家祀典与教派竞争里,而不是发生在“只许有一个真神”的总原则里。用亚伯拉罕传统的一神标准来给中国打分,会把天误判成不彻底的上帝。
两河流域与乌加里特材料进一步拆开“神谱”与“独家效忠”。乌加里特文本里的厄勒、巴力与阿舍拉同处一个叙事宇宙;以色列早期宗教与这片西北闪米特环境相邻,并不意味着后来的雅威排他是从某一次哲学顿悟里突然长出来的。可核对的路径是:地方神、王室神、家族神如何在危机与改革中被重新排序;哪些名字在诗篇与先知书里仍可被呼喊,哪些被后来的编辑标成外邦。比较一神与多神,若只拿终局教义去对照起点神谱,会把编辑史删成起源神话。
波斯与希腊化时期的犹太文献还显示:承认独一上帝,并不自动取消关于天使、敌对权势与外邦神之名的话语。第二圣殿文献里的天军与敌对者,常被现代读者急着改写成“其实还是多神”。更稳妥的说法是:排他崇拜可以与丰富的超自然角色并存,关键在于这些角色是否被允许接受与上帝同等的祭拜。角色的多少,仍不是制度的核心;可否并列祭祀,才是。
伊斯兰教的认主独一(tawḥīd)把排他写成法律与崇拜的前提:神是一,伙伴被禁止。这与希腊城邦的多神献祭、也与儒家的分层祭祀,不是同一类安排。比较时不要把“一”当成数量游戏。阿斯曼论题若有启发,正在此处:要看的是真/假、可译/不可译、可并列/必须拒绝,而不是神坛上的塑像个数。个数是容易数的,排他规则才是制度。
非洲与美洲的许多传统在殖民分类里长期被塞进“万物有灵”或“多神”格子,仿佛它们只是欧洲宗教史阶梯的底层标本。田野材料显示的是另一回事:最高存在、祖先、地方精灵与职业神祇可以按场合切换称呼与义务,而不必先提交一份关于“存在几个神”的本体论答卷。殖民官员与传教士需要可翻译的神名与可禁止的偶像;比较学者若沿用同一张表格,就会把礼仪里的分层义务误写成未完成的一神进化。南亚的密教神系、日本的神佛习合,同样提醒:并存、吸收与改名,往往比“消灭他神”更常见。消灭需要法令与警察;改名与并置只需要祭日历。
早期基督教内部关于“唯一上帝”的争论,也不是简单重复以色列的申命传统。三位一体教义要同时坚持独一神与对父、子、灵的崇拜语言;阿里乌争议、尼西亚与君士坦丁堡信经,处理的是如何在不滑向三神论的前提下维持礼拜称呼。对比较学者而言,这提醒:一神传统内部仍可能为“一如何被言说”爆发帝国级冲突。冲突的赌注是主教职位、教堂所有权与流放法令,而不仅是课堂里的概念清晰度。把一神写成天然稳定的终点,会看不见这些内部的高成本争吵。
争议
阿斯曼论题的批评者指出:真/假宗教的排他,并非只在摩西叙事里出现;把埃及写成无真假之分的“宇宙神论”,也可能把埃及内部的排他与迫害写得过轻。马克·史密斯一系则强调以色列内部的渐进与多元,反对把断裂写成一次事件。读这些争论时,应把“论题”与“铭文、祀典、法律文本”分开:后者可以核对,前者是对核对结果的讲法。
另一场争议是“多神”一词本身。它长期是一神论的贬义镜子:偶像、淫乱、政治分裂。当代有学者主张废弃这个词,改说“多神崇拜的实践”。也有人认为,只要标明它是比较用的分析词,仍可使用。词汇政治改变的是评价,不取消神庙里同时供奉多位神明这一事实。
第三场争议属于比较的伦理。把一神写成道德进步,会把多神共同体写成落后;把多神写成宽容、把一神写成暴力,同样是把复杂制度压成性格。可对质的问题是具体的:谁被禁止献祭、谁的神像被毁、谁的神名可以翻译成另一个神。暴力与共存都出现在两类安排里。
缪勒的“单一神教”也已被吠陀学内部反复修正。把一首颂诗里对某一神的至上称呼,写成一种稳定的宗教类型,会把修辞当成制度。祭祀手册、神庙日历与家庭神龛,往往同时维持许多神明的份额。诗的语法与祭的清单不是同一份证据。比较多神与一神,必须声明自己用的是颂诗、法律、铭文还是哲学论文,否则会把一层话语的“一”误认为整个社会的神谱。
还有一层争议来自“无神论”与“一神论”的现代对立。启蒙之后的欧洲辩论常把自然神论、无神论与启示一神论排成光谱,再回头给古代材料打分。古代城邦很少按这份光谱自我定位:他们争论的是该向谁献祭、哪一次灾异该归因于哪一位神、哪一种外邦崇拜会污染公民身份。把德谟克利特式的原子论无神、伊壁鸠鲁对神之冷漠、以及先知书对偶像的嘲笑,强行排进同一条“世俗化前史”,会把截然不同的否定对象混为一谈。有的否定的是拟人神的干预,有的否定的是他神的合法性,有的否定的是用雕像捕获神圣。否定词相似,制度后果不同。
当代比较神学与比较哲学有时主张:深层都指向同一实在,表面的多神/一神只是象征差异。这种调和在伦理对话中或许有用,却不能替代制度史。神庙关闭令、偶像禁令与叛教刑罚,不是“象征差异”四个字可以取消的。若研究目标是理解迫害、共存与翻译何以发生,必须回到可引用的法令、铭文与礼仪手册;若目标是跨宗教的当代和解,那是另一项规范事业,不应倒过来改写古代材料。把和解愿望写进起源故事,与把进步史写进起源故事,是同一种方法论错误的两面。
跨域连接
- 柏拉图:至善之相把“一”放在知识秩序的顶端,城邦祭祀却仍面向许多神。这说明哲学上的一与祭仪上的多可以分层共存。用后来的一神标准去追问柏拉图“到底信几个神”,会把不同话语层面误当成互相取消的教义条款。学园可以讨论造物者与至善,公民仍按日历向多位神献祭;这两套实践发生冲突时,靠的是控告与法令,而不是一篇对话录自动改写城邦祀典。
- 康德:理性神学里的上帝是道德立法的理想,不是万神殿里的一位竞争者。他把神从宇宙设计师进一步改写成实践理性的设准。这与祀典中的多神或一神不是同一类对象:一个是可献祭的对方,一个是义务能够说得通的条件。康德之后的自由派神学常把道德神与启示神重新焊接;比较宗教若直接借用这份焊接,会把祀典史里的多神/一神问题,偷换成近代良心宗教的内部争论。
- 自然宗教对话录:休谟借对话追问:从世界秩序能否推出一位与人相似的设计者。设计论证常被后来的一神论用来证明“那一个”神。休谟把类比的资格限制在证据的规模之内,从而削弱了从自然直接跳到排他一神的推理。比较多神与一神,不能把自然神学的“一”偷偷当成田野里的神谱。设计者若只是“某种智慧因”,它甚至不必是可忌妒、可立约、可禁止偶像的那一位;休谟拆的是推理资格,不是某一次宗教会议的书目。
- 孔子:他谈天、谈祭、谈“敬鬼神而远之”,并不建立一个妒忌的唯一真神来取消其他祭祀。儒家追问的是礼仪是否得体、政治是否有序,而不是他神是否为假。把孔子硬译成一神论者或无神论者,都是用亚伯拉罕问题替换了礼的问题。天可以赏罚,却不必因此变成万神殿里的独占者。礼坏乐崩的危机,催生的是正名与复礼,而不是一份“假神清单”。把《论语》里的天写成尚未自觉的雅威,是用后来的问题替换了文本自己的问题。
参考文献
- Assmann, J. (1997). Moses the Egyptian: The Memory of Egypt in Western Monotheis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Assmann, J. (2010). The Price of Monotheism (R. Savage, Tran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Original German work published 2003)
- Smith, M. S. (2001). The Origins of Biblical Monotheism: Israel's Polytheistic Background and the Ugaritic Text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Assmann, J. (1996). The Mosaic distinction: Israel, Egypt, and the invention of paganism. Representations, (56), 48–67.
延伸阅读
- Smith, M. S. (2002). The Early History of God: Yahweh and the Other Deities in Ancient Israel (2nd ed.). Eerdmans.
- Müller, F. M. (1878). Lectures on the Origin and Growth of Religion. Longmans, 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