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义
Multiculturalism
1971 年 10 月 8 日,加拿大总理皮埃尔·特鲁多在下议院宣布:在双语框架内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Policy of Multiculturalism within a Bilingual Framework)。加拿大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多元文化主义为官方国家政策的国家。这一宣布直接回应皮尔逊政府 1963 年设立的双语双文化皇家委员会;委员会第四卷处理"其他族裔群体",特鲁多却把"双文化"改写成"多元文化"——官方语言仍是英、法两种,文化不被收成两个建国民族的私产。
政策的核心信念是:移民和少数族裔不应被迫放弃自己的文化认同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国家应积极支持文化多样性的保存。1988 年 7 月 21 日,《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法》获得御准,把保存与增强多元文化遗产写成联邦法律义务。加拿大因此常被称作第一个把多元文化主义立为国策、又把它写成国会立法的国家。
此后半个世纪,多元文化主义成为自由民主国家最重要也最激烈争论的政策议题之一——从澳大利亚到德国,从加拿大到英国,这场关于如何处理文化差异的辩论,深刻影响了移民政策、少数群体权利、国家认同和社会凝聚力的讨论。它争论的不是社会里有没有许多文化,而是国家要不要用权利去承认它们。
破除误解:多元文化主义是规范性主张,不只是描述
"多元文化主义"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用法,容易混淆:
描述性意义:一个社会事实上存在多种文化和民族群体的状态(cultural diversity)。在这个意义上,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是"多元文化"的。
规范性意义:一种关于国家应如何回应文化多样性的政治主张——国家不应将少数文化同化入主流,而应承认、保护和尊重各种文化的差异权利。政治辩论的核心在此。
威尔·凯姆利卡反复强调:政治哲学里的多元文化主义,不是人口普查上的"这个国家有很多族群"。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有描述性的多样性;争论的是国家要不要、以及如何用权利去承认它。
他把国家内部的多样性分成两类来源。一类是多民族(multinational):原住民或历史上被并入的民族少数,本来就有自己的社会性文化。一类是多族群(polyethnic):个人与家庭移民进入既有社会。两类要求的制度完全不同。
把魁北克或原住民的自治主张,当成与节日补贴同一级别的"文化政策",会同时激怒两边。民族少数觉得自己被降格成移民社团,多数群体则害怕移民团体也要建国。
社会性文化(societal culture)在他的用法里,不是菜谱与服装,而是一套以语言和制度为载体、能覆盖公私生活的选择语境。个人要修订自己的人生计划,先得活在有意义的选项里;而选项是被一种文化提供的。
因此,承认少数文化,不是给差异发奖状,而是给个人自由补上它实际依赖的背景条件。这把多元文化主义从"描述多样性"推进到自由主义 内部的正义论:群体差别权利,被当成对未选择的不平等的补救。多元文化主义作为政治哲学,还可以从两个层面区分:
- 少数民族多元文化主义:保护原住民、历史上形成的少数民族(如魁北克法裔、苏格兰人)的特殊权利
- 移民多元文化主义:如何整合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新移民,是同化(assimilation)还是整合(integration)?
凯姆利卡会说,这两层不但不是同一套政策的两个绰号,而且一旦混用,承认政治就会在错误的层级上打架。规范理论要先分清承认的对象,再谈节日、语言课或自治议会,否则只会把完全不同的制度成本捆成一句口号。
核心:承认政治与群体权利
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在 1992 年的著名论文《承认政治》("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中提出了多元文化主义最重要的哲学基础。文本后收入 1994 年艾米·古特曼主编的普林斯顿文集。它与承认 的哲学传统直接相连:问题不是礼貌,而是一个人能否成为完整的主体。
现代认同理论认为,人的自我认同是在社会互动中通过他人的承认(recognition)形成的。当一个群体的文化认同被主流社会贬低或忽视时,成员会遭受一种特殊的伤害——不是通过剥夺资源,而是通过扭曲自我形象(misrecognition)。因此,尊重文化差异不只是文化政策问题,而是基本的公正(justice)要求。
威尔·凯姆利卡(Will Kymlicka)在《多元文化的公民》(Multicultural Citizenship, 1995)中提供了最系统的自由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更早的《自由主义、社群与文化》(Liberalism, Community and Culture, 1989)已经把文化成员资格写成个人自主所依赖的背景。他区分了三类少数群体权利——
| 权利类型 | 内容 | 目标群体 |
|---|---|---|
| 自治权(self-government rights) | 原住民的土地权、自治立法权 | 原住民族、历史少数民族 |
| 多民族权利(polyethnic rights) | 宗教豁免、文化补贴、保护措施 | 移民族群、宗教少数群体 |
| 代表权(representation rights) | 立法机构中的特殊代表配额 | 被历史性边缘化的群体 |
凯姆利卡论证,这些权利与自由主义原则相容——它们保障的是使个人能够真正行使自由的文化条件,而非压制个人自由(他反对"封闭的"群体权利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关键分界是对外保护(external protections)与对内限制(internal restrictions)。前者保护少数群体免受更大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压力,例如语言权、土地权、联邦制 安排;后者允许群体以"文化完整"为由限制成员的基本自由,例如禁止退出或强制婚姻。他支持前者、拒绝后者。
承认因此有边界:它承认的是作为选择语境的文化,不是承认任何以文化为名的内部统治。移民的多族群权利,在他看来通常是更公平的融入条件——豁免、反歧视、文化表达——而不是另建一套社会性文化。民族少数的自治权则更重,因为它补的是被强制并入所造成的、无法靠个人迁徙撤销的不平等。把所有要求都叫做"多元文化",会把成本差几个数量级的制度捆成一句话。
巴里的普遍主义批评,打在"文化能否作为豁免的独立理由"上。若正义已经是平等的个人权利,再给群体一层差别权利,就像在平等之上叠特权。
凯姆利卡的回答是:主流制度从来不是文化中立的——官方语言、公共假日、教育课程已经在偏袒多数的社会性文化。差别权利不是额外礼物,而是把已经存在的偏袒变得可争辩。这场争论的焦点因此不是"要不要喜欢多样性",而是自由主义国家能否诚实面对自己其实一直在做的文化选择。
主要批判与争论
多元文化主义面临来自左右两方向的批评,这些批评都有其真实的关切:
自由主义的内部批评
布赖恩·巴里(Brian Barry)在《文化与平等》(Culture and Equality, 2001)中代表"普遍主义自由主义"的立场,批评多元文化主义:
- 群体权利可能使个人从属于群体,遮蔽群体内部的权力不平等(尤其是性别不平等)
- 以文化差异为由为某些歧视性实践(如强迫婚姻、女性割礼)辩护,是对普遍人权原则的侵蚀
- 文化本质化:多元文化主义往往将文化描绘为固定不变的整体,忽视了文化内部的多元性和变化
这些批评对准的,正是凯姆利卡已经划出、却在政策实践中容易被抹掉的那条线:对外保护一旦滑成对内限制,承认政治就会变成内部等级的庇护所。自由主义多元文化主义若不能守住退出权,就无法回答巴里。
右翼批评:社会凝聚力
从保守主义和民族主义 立场的批评认为: - 多元文化主义侵蚀了共同国家认同,削弱了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on) - 2010 年 10 月 16 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波茨坦对基民盟青年组织说,让人"比邻而居、各自开心"的多元文化思路"彻底失败";2011 年 2 月,英国首相卡梅伦、法国总统萨科齐相继跟进,认为移民整合政策过于软弱 - 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的实证研究(2007)发现,在美国多元化程度更高的社区,社会信任(包括群体内和群体间的信任)总体较低,这被保守派广泛引用(但该研究的方法论解读有争议,普特南本人并不认为多元化的长期负面效果是定论)
这些宣言攻击的,多半是一种被简化成"放任并存"的政策口号,并不等于驳倒了凯姆利卡那种带退出权的自由主义多元文化。把口号的失败写成理论的死亡,是辩论里常见的错位。普特南发表于 Scandinavian Political Studies 的 E Pluribus Unum 同时强调:短期"龟缩"之后,长期整合仍可能重建社会资本。把这篇论文当成多元文化主义的墓志铭,忽略了作者自己写下的时间维度。
后殖民批评
来自后殖民和族群研究的批评则从另一方向指出: - 多元文化主义往往将少数文化"博物馆化",在承认差异的同时维持权力的不平等结构 - 艾丽斯·马里恩·扬(Iris Marion Young)在《正义与差异政治》中区分了"承认"(recognition)与"肯定"(affirmation),认为真正的多元文化政策需要挑战结构性压迫,而不只是在文化层面增加能见度
扬把承认与再分配连在一起:只增加节日与服装的可见度,而不改学校、劳动力市场与警察权力的结构,承认就会变成展示柜。凯姆利卡并不否认结构压迫,但他把理论重心放在文化成员资格这一项条件上;批评者认为这一项无法单独承受种族化不平等提出的问题。多元文化主义作为承认政治,必须回答它到底承认谁、承认到制度的哪一层,而不是停在"社会很丰富"的描述句。
政策实践的多样性
各国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政策回应差异显著:
加拿大:官方多元文化主义最典型的案例,通过 1988 年《多元文化主义法》制度化,积极促进文化多样性与社会整合并举,被多数研究者评价为相对成功。法律同时写明英、法官方语言地位不受削弱。成功叙事必须并排阅读原住民权利问题:寄宿学校系统的历史罪行于 2021 年得到正式承认,揭示了官方叙事与历史现实的落差。承认移民文化,并不自动承认被殖民民族的土地与自治。
法国:采取"共和模式"(republican model),强调公民的普世平等,拒绝以群体身份为基础的特殊权利,要求在公共空间同化为"法国公民"而非保留特定文化身份。2004 年 3 月 15 日的第 2004-228 号法律,以世俗主义 原则限制公立中小学的显著宗教标志,同年 9 月 2 日起施行。伊斯兰头巾(hijab)的法律争议因此不是"法国人是否欢迎多样性"的民意测验,而是共和普遍主义拒绝把公共学校写成群体权利场所。
荷兰:从 1970—1990 年代的宽松多元文化主义,转向 2000 年代以后(受西奥·梵高谋杀案等冲击)的整合要求强化,被视为"多元文化主义失败"叙事的典型案例,但批评者认为这一叙事过于简化。更准确的说法是:宽松的移民整合在政治冲击后被重新定价,政策光谱移动,不等于 1970 年代的制度从未存在过。
中国语境: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一些方面与多元文化主义有相似之处(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但在人权框架和政治语境上与西方自由民主的多元文化主义有根本性差异,不宜简单等同。凯姆利卡的三类权利以个人退出权和自由主义宪法为前提;缺少这一前提时,把自治写成"另一种多元文化主义",会把承认政治的规范性内核抽空。
跨域连接
- 性别与社会:正文那条批评的核心是群体权利遮蔽了群体内部的不平等。判据可以操作化:一项豁免是否降低了成员的退出成本——若它反而抬高了退出成本,那它保护的就是内部权力而非文化。这条标准把争论从"文化该不该被尊重"转到可核查的制度效果上。
- 文化心理学:把文化当作固定整体,是正文提到的本质化批评。实证上反复出现的结论是,同一文化内部的变异常常大于文化之间的差异。推论很直接:以群体为单位分配权利时,受益者未必是最需要保护的那部分成员,反而可能是最有发言权的那部分。
- 濒危语言复振:语言权是最常被要求、也最能检验判据的一项。母语教育扩大个体的可行选项,而强制单一语言的社群规范缩小它——同一类权利在两端都可能落地。复振政策的成效因此不该只看使用人数,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有选择不用的余地。
- 种族与族群:群体边界在统计上如何划定,直接决定"少数群体"名单与配额的受益者。普查类目的一次改动,就能让某个群体在数据上出现或消失。这提醒:群体权利的第一步不是分配,而是分类,而分类从来不是中立的技术操作。
- 公民身份与权利:正文区分的三类少数群体权利,实质是把成员资格拆成可分层的束。推论是:多元文化政策的争议点很少在"要不要承认差异",而在承认哪一层——自治权、豁免权与代表权触及的制度成本相差极大,混为一谈会让讨论空转。
参考文献
- Taylor, C.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In Multiculturalism: Examining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 Kymlicka, W. Liberalism, Community and Cultu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 Kymlicka, W. Multicultural Citizenship: A Liberal Theory of Minority Right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 Barry, B. Culture and Equality: An Egalitarian Critique of Multiculturalis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 Young, I.M.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 Parekh, B. Rethinking Multiculturalism: Cultural Diversity and Political Theo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 Putnam, R. D. "E Pluribus Unum: Diversity and Communit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Scandinavian Political Studies 30, no. 2 (2007): 137–174.
- Canadian Multiculturalism Act, S.C. 1988, c. 31 (assented 21 July 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