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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 criminal-and-procedure

刑法与程序

犯罪与刑罚、程序正义、犯罪构成、证据与证明、司法改革

7 篇

刑法5 篇
L2

犯罪与刑罚:国家为什么惩罚

Crime and Punishment: Why the State Punishes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刑罚的目的不言自明:坏人做了坏事,自然要受罚。这是直觉,不是理论。一旦追问"凭什么国家可以合法地让人痛苦",直觉就不够用了——体罚、监禁乃至死刑,放在私人身上全是重罪,为什么穿制服的国家来做就成了正义?刑罚的正当性是刑法学的第一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几百年来一直没有统一过。

刑法 · 刑罚目的 · 报应主义

被 1 个领域引用(社会学)

L2

程序正义:看得见的正义如何可能

Procedural Justice: How Visible Justice Is Possible

第一个误解,是把程序看成实体正义的包装纸——真相查清楚了,程序走没走只是形式问题。这个看法假定我们已经知道真相,剩下的事只是兑现它。可审判的全部困难恰在于:真相是事后重建的,而重建依赖证据,证据依赖获取手段。

程序正义 · 自然正义 · 沉默权

被 3 个领域引用(经济学、工程与技术、哲学思想)

L3

犯罪构成:一个行为如何被锻造成"犯罪"

Elements of Crime: How an Act Becomes a Crime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做了坏事就是犯罪"。刑法上的犯罪不是道德判断,而是一个层层过滤的法律结论:一个持刀致人死亡的行为,可能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意外事件,也可能因行为人未满责任年龄而不构成犯罪——同一个物理动作,放进不同的法律框架,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犯罪构成就是这套过滤装置的图纸。

犯罪构成 · 三阶层体系 · 正当防卫

L3

证据与证明:法庭如何逼近真相

Evidence and Proof: How Courts Approach the Truth

第一个误解,是把证明标准想象成一个百分比——"排除合理怀疑"约等于百分之九十五的把握,"优势证据"就是百分之五十一。

证据法 · 证明标准 · 排除合理怀疑

被 6 个领域引用(艺术、人类历史、哲学思想、政治学、语言学、医学与公共卫生)

L4

刑事司法改革的争议现场:认罪协商、陪审团与监狱的未来

Criminal Justice Reform: Plea Bargaining, Lay Participation, and the Future of Punishment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刑事司法的主要场景是法庭上的控辩对抗——律师慷慨陈词,陪审团凝神倾听,法官一锤定音。在以对抗制著称的美国,这个画面早已是少数派:联邦刑事案件约百分之九十七、州重罪案件约百分之九十四以认罪协商结案,审判成了例外,谈判才是常态。批评者因此说,认罪协商"不是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它就是刑事司法系统本身"。

刑事司法改革 · 认罪协商 · 陪审团

被 1 个领域引用(哲学思想)

程序法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