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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

宪法、权力分立、违宪审查、行政法与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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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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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做什么:高级法、政治实践与宪法变迁

What Constitutions Do: Higher Law, Political Practice, and Constitutional Change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宪法就是一本名叫《宪法》的红皮书——有了它就有宪政,没有它就是宪制的空白。英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成文宪法,却常被当作宪政的老家;而有些国家的宪法文本美轮美奂,文本与现实的距离却以光年计。宪法的关键不在封面,而在它是否真的约束住权力。 第二个误解,是把宪法只当成"管政府"的文件,与普通人的生活无关。恰恰…

宪法 · 违宪审查 · 成文与不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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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分立与制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

第一个误解,是把权力分立想象成三个互不往来的孤岛:立法的只管立法,行政的只管执行,司法的只管裁判。如果真是这样,政府会在第一次跨部门事务上瘫痪。分立的真义不是"各管一摊",而是"谁也不许独吞"——每一项重大权力都需要至少两个部门点头才能生效。 第二个误解,是把美国式分立当作唯一模板。英国的行政首脑出自议会、对议会负责,…

权力分立 · 制衡 · 总统制与议会制

L3

违宪审查:谁来审查"立法者"自己

Constitutional Review: Who Guards the Guardians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违宪审查就是"最高法院判政府败诉"。真正的违宪审查针对的不是某个官员的行为,而是法律本身——一部经民主程序通过的法律,可能因为抵触宪法而被宣告无效。这听起来顺理成章,却是宪法制度里最不"民主"的装置:少数非民选的法官,可以推翻多数民选代表的作品。它凭什么?这个问题叫"反多数难题",两百多年来没有标准答…

违宪审查 · 司法审查 · 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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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给行政权力装上刹车与方向盘

Administrative Law: Brakes and Steering for Executive Power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行政法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条例"。恰恰相反,行政法的核心视角是外部约束:它规定政府能对公民做什么、必须按什么程序做、做错了公民到哪里去告。一部只管政府内部怎么运转的规则集,不是行政法,只是办事手册。 第二个误解,是以为行政法的敌人是"行政效率",多一道程序就多一分拖延。这个账算错了地方:程序的成本是…

行政法 · 依法行政 · 比例原则

L3

基本权利体系:三代权利、平等审查与限制的限度

Fundamental Rights: Three Generations, Equality Review, and the Limits of Limitation

第一个误解,是以为基本权利就是"宪法里列出来的好处清单"。基本权利在法律上的原始含义不是国家给予的福利,而是对国家划出的禁区:言论、信仰、人身自由之所以"基本",是因为它们先于国家存在,宪法只是承认并防御它们。把权利读成恩赐,方向就反了——恩赐可以收回,禁区不能擅入。 第二个误解,是以为权利冲突时"更大的权利"自然胜出…

基本权利 · 三代权利 · 平等权

1 个领域引用艺术

L4

中国宪法与法治发展: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China's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From the 1954 Constitution to Comprehensive Law-Based Governance

第一个误解,是把中国宪法史当成一条平滑的上升曲线:好像从 1954 年起每部宪法都在前一部的基础上稳步改进。真实的历史要崎岖得多——1975 年宪法在"文革"高潮中通过,条文从一百零六条砍到三十条,把"全面专政"写进总纲;1978 年宪法带着过渡期的摇摆;直到 1982 年宪法才奠定延续至今的框架。理解中国宪法,先要承…

中国宪法 · 八二宪法 · 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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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但平等」:一条被推翻的宪法学说

Separate but Equal: A Constitutional Doctrine Overruled

1896 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以七比一判决:法律要求黑人与白人乘坐不同车厢,只要设施"平等",就不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1954 年,同一个法院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一致判决:在公共教育领域,"分离但平等"这一学说没有立足之地——分离的教育设施本质上就是不平等的。

分离但平等 · 普莱西案 · 布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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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纳时代:被宪法读进去的「契约自由」

The Lochner Era and the Invented Freedom of Contract

1905 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纽约州的一项法律。那项法律规定面包师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六十小时、每天不得超过十小时。 法院认为它违宪,理由是它侵犯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契约自由——一项宪法文本中并不存在的权利,法院从第十四修正案"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中读了出来。

洛克纳时代 · 契约自由 · 实体性正当程序

财税法1
环境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