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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史古代至近代约 16 分钟阅读

世界宗教的形成

Formation of World Religions

世界宗教比较宗教分类帝国阿萨德

1893 年芝加哥万国宗教大会把和尚、拉比、婆罗门学者和新教牧师请上同一座讲台。海报用的是“世界的宗教”。这份名单看起来像对人类信仰的中立盘点,其实是一套很晚才定型的分类法:哪些传统够资格被叫作一种“宗教”,哪些只算习俗、哲学或迷信,并不是自古如此。

破除误解

常见说法把“世界宗教”写成几位创始人在轴心时代一次发明、然后自然传遍全球的故事。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跨地域扩张,靠的是寺院、教会、教法、商路和帝国的承认,不是教义自己会走路。把阿育王摩崖诏令、君士坦丁的资助和早期哈里发的征服写成“精神必然胜利”,是把制度史缩成起源神话。跨地域制度可以被观察:土地赠予、译场、法庭与税收类别都留下档案;“必然胜利”留下的多半是后来的讲章。

  1. 误解第二个误解,是把今天教科书上的名单——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犹太教,偶尔加上锡克教或道教——当成对过去的如实描写。

    实情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1962 年的《宗教的意义与终结》指出:把信仰生活做成一个有边界、可并列的名词“宗教”,是近代西方的用法。穆斯林传统里更常说的是丁(dīn)、伊玛尼(īmān)和伊斯兰,而不是“一种叫伊斯兰教的宗教体系”。名单看起来像自然史标本柜,实际是近代课堂与普查的家具。

  2. 误解第三个误解,是以为“世界宗教”只是规模更大的部落宗教。

    实情规模确实变了:经典被翻译、朝圣跨越语言、律法约束陌生人。但名单本身是十九世纪比较语言学、新教神学和殖民知识生产的产物。增泽知子(Tomoko Masuzawa)2005 年的《世界宗教的发明》把这条谱系写清楚:多元并列的措辞,保存的仍是欧洲的普遍主义语法。把“更大”误当成“更本质”,会把殖民知识史偷换成宇宙阶梯。

  3. 误解第四个误解,是把经典翻译与印刷自动等同于“世界宗教已经形成”。

    实情译本、木刻与铅印确实降低了跨语言再生产的成本,但资格进入名单,还取决于谁在大学里开课、谁在博物馆里陈列、谁在殖民地普查表上获得独立栏目。一部被译成多种语言的经,仍可能被行政官写成“习俗”或“哲学”。翻译是条件,不是证书。

  4. 误解第五个误解,是以为批评“世界宗教”这个范畴,就等于否认佛教、基督教或伊斯兰教曾有过跨地域制度。

    实情批评针对的是近代分类语法,不是否认寺院网络、教会法或教法学院的历史存在。两层必须分开:跨地域制度是一回事;把这些制度编成可并列的“宗教”菜单,是另一回事。混为一谈,争论就会变成互相取消的口号。

核心

“世界宗教”因此有两层,必须分开写。第一层是历史过程:若干传统如何突破单一族群与单一语言,变成可在远方再生产的制度。第二层是近代分类:欧洲学者和行政官如何把这些传统编成可比较的“宗教”单位。两层都真实,但不是同一件事。

第一层可以核对制度,不必先争论神是否存在。公元前三世纪,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在岩石和石柱上刻诏,要求官员宣扬达摩(dhamma),并提到向希腊化诸王派出使者。诏令保存的是王家伦理与治理语言,史学界并不把它等同于“印度全境改宗佛教”。可核对的是:僧伽获得土地与豁免、经文随商路和译场移动、佛教在贵霜和此后的汉地获得宫廷与商人赞助。基督教在四世纪以前已是地中海城市里的志愿社团;313 年所谓“米兰敕令”确认宽容,325 年尼西亚公会议由皇帝召集,380 年《帖撒罗尼迦敕令》把尼西亚信经一方定为帝国认可的崇拜。伊斯兰教在七至八世纪随哈里发政权进入伊比利亚、北非、叙利亚和河中,同时用齐米制度(dhimma)和人丁税安排其他有经者的法律位置。跨地域的,是税收、法庭、清真寺网络和阿拉伯语经学,而不是所有被统治的人都变成同一群信徒。

这些传统能“世界化”,靠的是可携带的文本、可复制的神职或僧团、以及让陌生人互相承认的仪式日历。寺院和教会是记忆装置,也是地产与学校。没有抄本、律法和寄宿制度,教义传不了那么远。犹太教的离散、琐罗亚斯德教徒在印度的定居、摩尼教在唐帝国的兴衰,说明“跨地域”并不自动等于进入后来的世界宗教前五名。谁被写进名单,取决于谁被十九世纪的比较学科看见。加思·福登讨论晚期古代一神教的帝国后果时强调:跨地域崇拜秩序与帝国行政可以互相借用语言,却不能把其中一方还原成另一方的注脚。

第二层发生得晚得多。欧洲知识原先习惯的对立是真宗教与偶像、基督教世界与异教,而不是一份平等的菜单。十九世纪的比较语文学把语言分成印欧与闪米特等谱系,佛教和伊斯兰教在这份谱系里获得相反的位置:一个被写成“雅利安”的哲学宗教,一个被写成“闪米特”的律法宗教。增泽知子追踪的正是:当“民族宗教”与“世界宗教”被分开,基督教反而可以把自己说成既特殊又普遍——特殊在历史,普遍在真理宣称。大学讲座、博物馆陈列和殖民地普查随后把这张表变成常识。德国大学的宗教学讲座、英国与法国的东方学教席、以及面向传教士与殖民官员的手册,共同把“可比较的宗教”训练成一种职业技能。

史密斯建议停止把“宗教”当成一个物,改谈个人的信仰与可观察的累积传统(cumulative tradition)。塔拉勒·阿萨德(Talal Asad)1993 年的《宗教的谱系》把批评推进一步:把宗教定义成内在信念加象征,是基督教改革之后、自由政治需要把崇拜从法律里拆出去的产物。用这把尺子去量伊斯兰法学或佛教戒律,会把实践、身体训练和权威说成“还不够宗教”,或者“已经不只是宗教”。乔纳森·Z. 史密斯(Jonathan Z. Smith)说得更硬:宗教没有独立于研究者的“数据”,它是学者研究活动制造出来的第二序范畴。布伦特·农布里 2013 年的《宗教之前》把这条谱系再往古代推:拉丁语 religio 与近代英语 religion 的用法并不连续;把西塞罗的词直接译成今天的“宗教”,是把近代范畴倒灌进古代句子。

印度教进入名单的方式最能说明分类的力量。“Hindu”在波斯语和阿拉伯语里先是地理词,指印度河以东的人。把极其多样的祭祀、种姓规则、往世书和吠陀学问收成一个叫“印度教”的单一宗教,主要是殖民行政、法律身份认定和印度知识人在十九世纪的双向塑造。大卫·洛伦岑与布赖恩·彭宁顿等人的争论表明:争论焦点不是“以前完全没有自我理解”,而是近代法律与印刷如何把多样实践收成可诉讼、可普查、可教科书化的单一名词。儒学被译成 Confucianism 之后,有时进得了世界宗教课,有时被踢去哲学系。孔子讨论的是礼、仁与为政,不是一份认信条文。这份犹豫本身就是证据:名单在迁就欧洲对“宗教”的预期,而不是在为东亚的知识分类当翻译。

普查表格是分类落地的硬接口。英属印度的人口普查把宗教写成互斥选项,迫使当事人在栏目之间做选择;双重归属、地方神祇与种姓—教派纠缠,在表格里变成误差或附注。二十世纪许多民族国家沿用类似逻辑:学校教科书、兵役登记与婚姻法律都需要封闭类别。皮尤等机构今天发布的全球宗教人口数字,继承的正是这套可加总的大类。大类有助于比较生育、迁移与年龄结构;它同时会把“信而不属”、民间祠祀与多重实践压成残留项。形成史研究若只读教义谱系而不读普查说明书,会把统计后果误当成传统内部的自然边界。

印刷、百科全书与博物馆构成另一条制度链。十九世纪的比较宗教手册与万国博览会,把“世界的宗教”做成可参观的系列展品:服装、经卷复制品与创始人肖像被并置在同一观众动线上。并置生产平等感,也生产等级:谁被放在中心厅,谁被放在“原始宗教”侧室,是策展决定。芝加哥万国宗教大会的讲台平等,并不取消会场外的传教竞争与种族等级语言;两套话语可以同周出现。把大会海报当成全球宗教和解的完成式,是把媒体事件写成制度史终点。

锡克教、巴哈伊、神道与道教在名单边缘的进出,进一步暴露标准的不稳定。有的传统有明确的创始叙事与经典丛集,却因人口规模或地缘政治而只在“附加章节”出现;有的实践被国家做成公民礼仪,学者随即争论它还算不算“宗教”。日本近代的国家神道与“宗教”法令之间的张力说明:政府可以宣布某套仪式是公共礼仪而非宗教,从而改变学校与神社的法律位置。边缘案例不是趣闻,而是测试“世界宗教”过滤器孔径的材料。

争议

争论不在于佛教或伊斯兰教是否曾跨越国界,而在于“世界宗教”这个篮子还能不能用。人口统计机构仍按八个左右的大类发布全球归属数字,因为普查和抽样需要封闭选项。批评者认为,这样统计会把民间祠祀、双重归属和“信而不属”压成误差。辩护者则说:没有粗分类,就无法比较生育率、迁移和改宗对全球版图的影响。两种用法的对象不同,不该互相取消。课堂若只教大类名称,学生会以为世界本来就长那样;研究若只用大类,田野里的多孔归属就会被写成噪声。

另一条争论连接轴心时代叙事。雅斯贝斯把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思想突破写成人类精神的共同时刻。帝国史学者更强调:能够把地方崇拜变成跨地域制度的,是道路、驻军、宫廷翻译和税法。两种叙事可以叠在同一世纪,但机制不同。前者看观念的可普遍化,后者看谁出钱、谁执法、谁被允许公开崇拜。形成史写作若只取其中一条,会把“世界宗教”要么写成心灵事件,要么写成行政附件;更稳妥的做法是并置机制,并标明各自的证据类型。

阿萨德与现象学传统的冲突也没有结束。把神圣经验当成各宗教共有的内核,便于比较,却容易把基督教的“信念”模板偷偷做成定义。把宗教完全还原为权力技术,又能解释戒律和教产,却难以说明人们为何在强制减弱后仍继续抄经、封斋或持戒。描述性的写法只能把定义争议摊开,而不是宣布某一种“真正的宗教”。争论的生产性在于迫使研究者写出自己的操作定义:你到底在数人、数制度,还是在数自我陈述。

还有一条争论关于“发明”一词是否过强。增泽知子等人的谱系批评,常被反驳为:传统内部早有自我理解与边界实践,并非殖民官员从零发明。更细的写法是区分:自我理解的历史存在,与近代“世界宗教”菜单的编码形式,不是同一层事实。承认前者,不必拯救后者的自然性;批评后者,也不必把前者说成空白。印度教、儒教与神道的个案反复演示这层区分:被编码的是可普查的单位,被编码之前已有的是多样的义务、文本与权威。

教材政治构成当代争议的前台。哪些传统进入中学“世界宗教”单元、以何种顺序与篇幅出现,直接影响公民对“正常宗教”的直觉。把名单写成文化尊重的成就,或写成殖民残留的污染,都可能过度道德化。更可检查的问题是:教材是否交代分类史,是否给双重归属留下句子,是否把“无宗教归属”写成可理解的现代选项而不是缺陷。争议若停在忠诚表态,教室里的分类暴力不会自动减少。

跨域连接

  • 涂尔干:把一份世界宗教名单当成自然类别,等于把涂尔干用来分析图腾仪式的神圣与凡俗之分,直接升格成跨文明的共同语法。他 1912 年的材料是当时的澳大利亚民族志,要解释的是集体情感如何被投射到物上,而不是哪一种传统更有资格进入教科书前五名。分类史一旦被当成社会形态学,神圣就会被写成到处相同的开关。比较宗教课若只剩并列的五大门,涂尔干真正关心的边界工作反而消失了。
  • 韦伯:韦伯比较儒教、印度教、佛教、犹太教与基督教的经济伦理,前提正是这些传统可以被写成可并列的“世界宗教”单位。他要捕捉的是理性化路径的分叉,不是一份平等的认信清单。后来的世界宗教课常常只留下那张并列的表,却丢掉他真正在问的问题:支配、法律和经济行动在不同传统里如何被正当化。表格可以当入口,不能当结论。
  • 孔子:儒学能否算一种世界宗教,争论的不是孔子说了什么,而是近代分类要不要一种没有教会、却有经典与祭祀的东亚项目。把《论语》读成教义手册,会把礼与仁误写成私人信念;把孔子完全剔出宗教史,又会看不见祭孔、学庙和经学在帝国里的制度位置。这份左右为难,本身就是“宗教”一词的边界测试。边界测试的结果会随课程表与法律条文移动,而不是随孔子本人的一句定论固定。
  • 马克思:马克思把宗教写成颠倒的世界意识,关心的是苦难被怎样解释,而不是一份可并列的世界宗教菜单。自由派分类把各传统放上同一张地图,阶级斗争叙事则追问谁从祭祀、教产和来世承诺里获益。两种操作都能生产研究问题,但不能互相替代:名单回答的是如何计数,批判回答的是谁在计数中消失。形成史研究需要两套问题并列,而不是用其中一套取消另一套。

参考文献

  • Smith, Wilfred Cantwell. The Meaning and End of Religion. Macmillan, 1962.
  • Asad, Talal. Genealogies of Religion: Discipline and Reasons of Power in Christianity and Islam.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3.
  • Smith, Jonathan Z. “Religion, Religions, Religious.” In Critical Terms for Religious Studies, edited by Mark C. Taylor.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8.
  • Masuzawa, Tomoko. The Invention of World Religions: Or, How European Universalism Was Preserved in the Language of Pluralism.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
  • Thapar, Romila. Aśoka and the Decline of the Maurya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 Fowden, Garth. Empire to Commonwealth: Consequences of Monotheism in Late Antiqu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延伸阅读

  • Jaspers, Karl. Vom Ursprung und Ziel der Geschichte. Piper, 1949.
  • Nongbri, Brent. Before Religion: A History of a Modern Concep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3.
  • Lorenzen, David N. “Who Invented Hinduism?”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41, no. 4 (1999): 630–659.
  • Pennington, Brian K. Was Hinduism Invented? Britons, Indians, and the Colonial Construction of Relig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