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 返回当代边界
当代边界约 18 分钟阅读

版权与公有领域

Copyright and the Public Domain

版权公有领域伯尔尼合理使用

书店把一本过了保护期的小说和一本刚上架的新书摆在同一排。读者会以为:能买到、能搜到、能下载,就都可以随便用。这个反应把三件事粘在一起:一部作品在某个司法辖区是否仍受著作权保护;一份扫描件能不能在网上找到;某一次具体使用算不算侵权。第一件事查制定法与条约里的期限。后两件查另一套事实。

以下只陈述可核对的法令、条约、日期与已公布的机关决定。评价某套保护期「太长」或「太短」,一律写明是谁的主张。本文不构成任何司法辖区的法律建议。

破除误解

  1. 误解第一种误解:公有领域等于「网上能搜到全文」。

    实情服务器上的副本只证明有人把它放了上去,不证明财产权已经届满,也不证明上传者有权上传。公有领域是期限届满、自始不受保护或权利人有效放弃之后的法律状态,不是一种网速。

第二种误解:全世界共用一套保护期。伯尔尼公约只规定最低标准。各成员国可以给更长的保护,也可以在电影、摄影、法人作品上另起算点。一部一九三〇年在美国首次发表的小说,与它在中国大陆、英国的状态,不必同一天切换。

第三种误解:原作一旦进入公有领域,所有译本、注释本、标点整理本也一起进入。译本是另一份作品。译者就其译文另有版权。翻译即改写已经把这一层写进版权页。

第四种误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承认过商业戏仿可以构成合理使用,因此摘录、同人、课堂影印在任何国家都自动合法。那是对一起美国诉讼的误读,不是一张全球许可证。见下文,并接到 粉丝与二次创作。

安妮法令:一七一〇年四月十日

近代制定法里,第一部专门为书籍规定有限期专有权的英国法令,是一七一〇年的《安妮法令》(Statute of Anne, 8 Ann. c. 19)。法令全称把目的写在权利前面:为鼓励学术,将已印书籍的副本权,在所述期限内授予作者或买受该副本权之人。

生效日是一七一〇年四月十日。对已经印行的书,自该日起给予二十一年专有印刷权。对尚未印行、此后写成的书,自首次出版之日起给予十四年;若十四年届满时作者仍在世,专有权回归作者,再给十四年。后一条才是常被转述的「十四年加十四年」。前一条是给旧书的过渡安排。两套期限写在同一部法令里,不能互相替换。

安妮法令把作者写成可被授予专有权的主体,同时也承认书商作为「买受副本权之人」。它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作者权宣言;它是在书商垄断与印刷许可制度之后,用有限期专有权重组出版市场的制定法实验。期限写死在条文里,本身就是对永久垄断的拒绝。

伯尔尼:一八八六年,最低死后五十年

一八八六年九月九日,若干国家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此后经巴黎、柏林、罗马、布鲁塞尔、斯德哥尔摩、巴黎(一九七一年)等修订,一九七九年再作修正。巴黎文本第七条第一款把一般作品的最低保护期订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成员国可以给更长的期限,这不是上限。

公约同时规定:翻译、改编等改动,应作为原作受到保护,且不损害原作的版权。中国于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五日加入。美国长期不加入;一九八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伯尔尼公约实施法》签署,公约于一九八九年三月一日对美国生效。伯尔尼的最低期限是死后五十年,不是死后七十年。把「伯尔尼」说成「欧美现行的那一套」,会把最低标准与后来加长的国内法叠成一句。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须按本国法保护其他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并达到公约最低标准。它并不把各国保护期统一成同一张日历,只禁止低于最低线。把「伯尔尼成员」读成「保护期彼此相同」,是把最低义务误写成同步时刻表。

三套期限,不是一张世界日历

美国对一九七八年以前首次发表的作品,经一九九八年《索尼·波诺版权期限延长法》之后,最长保护期是发表后九十五年,再在次年一月一日进入公有领域。一九二九年首次发表的作品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进入美国公有领域;一九三〇年首次发表的作品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进入。

杜克大学法学院公有领域研究中心把后一批称为「二〇二六年公有领域日」,清单包括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并标明只陈述美国法。不要把「一九二九年及更早」当成二〇二六年下半年美国仍有效的截止线。一九三〇年的作品在美国已经进入公有领域。

同一套「发表后九十五年」的算法,也把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纽约百老汇科洛尼剧院首映的《威利号蒸汽船》送进了美国公有领域。杜克大学公有领域研究中心把二〇二四年一月一日写成这份动画进入公有领域的日期,并提醒后来的米老鼠造型与商标并不一起到期。

欧盟一九九三年《版权保护期指令》(93/98/EEC,后为 2006/116/EC 取代)把作者权作品的一般保护期协调为死后七十年。英国《1988 年版权、外观设计与专利法》第十二条经一九九五年条例修改,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文学等作品一般也在作者死亡当年年末起算七十年后届满。这是国内法加长,不是公约改了数字。

中国大陆现行规则写在二〇二〇年修正、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与财产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作作品从最后死亡的作者起算。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其享有的职务作品:发表权自创作完成起五十年,财产权自首次发表起五十年;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二〇二〇年修正改了摄影作品期限。旧法把摄影与电影并列,自首次发表起五十年。新法删去这一单独短期限,自然人摄影作品改按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适用终生加死后五十年。第六十五条切断溯及力:保护期在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前已经届满的摄影作品,不因新法复活。视听作品仍走创作完成与发表后五十年的轨道。

公有领域没有世界统一的午夜。

「死后七十年」在欧盟与英国是协调后的国内法选择;「死后五十年」在中国大陆现行法是伯尔尼最低线的本地落实。两者可以同时正确,却给出不同的公有领域入口。比较时必须先写明辖区与起算点,再谈某一年某部作品是否开放。

译本、整理本:另一份版权

原作进入公有领域,只解除原作这一层的财产权约束。译文仍是译者的表达。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第三款把翻译写成应受保护的改动。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写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六条补了一句:使用这类派生作品进行出版、演出或制作录音录像制品,须同时取得该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

因此,先秦原文可能早已公有,杨伯峻、余冠英等今人译文仍受保护。福克纳一九三〇年的英语文本在美国已进入公有领域,并不等于某一种汉语全译本可以整本粘贴。引用哪一层,必须写明版本与译者。

合理使用、公平交易、列举式限制

保护期内的使用,并不全部构成侵权。例外的装置因法域而异,名称不能互相兑换。

美国版权法第 107 条把「合理使用」(fair use)写成抗辩。法院至少权衡四项:使用的目的与性质,包括是否商业、是否非营利教育;被使用作品的性质;所使用部分的数量与实质性;该使用对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目的清单是举例,不是封闭名单。一九九四年 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510 U.S. 569 已在 粉丝与二次创作 中说明:商业性戏仿可以构成合理使用,但不是同人的全球许可证。

英国走「公平交易」(fair dealing)。《1988 年版权、外观设计与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A 等,先把目的限制在非商业研究、私人学习、批评或评论、引文、时事报道、漫画戏仿或混成等列举用途,再问该次使用是否公平。目的不在名单上,公平本身救不了。

中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采用列举式合理使用。二〇二〇年修正把「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写进条首,并增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吴汉东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里把合理使用写成平衡装置:一边是作者专有权,一边是传播与后来者的使用。三种装置都在划例外,不是同一把尺子。

公有领域不是网线的另一头

一部作品进入公有领域,意味着在该司法辖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不再阻止复制、发行与改编。它不意味着任何扫描件都来源合法,也不意味着另一司法辖区同步开放。

古腾堡计划(Project Gutenberg)只按美国法判断。其《版权操作说明》写明:截至二〇二六年,一九七八年以前首次发表、且已满九十五年的合格作品,在美国不再受版权限制;一九三〇年及更早发表者可按该规则入库存档。每一条电子书记录仍须单独核对该项判断。把「古腾堡上有」读成「在中国大陆也可以整本转载」,是把一个美国书库的收录标准写成了另一套制定法。

网上能打开全文,可能是保护期届满,可能是许可,可能是未授权上传。公有领域查的是期限与权利状态,不是搜索结果的第一条。

把「能下载」写成「可任意再发行」,会把许可协议、服务器司法辖区与财产权期限三件事收成一句口号。核查顺序应反过来:先问期限,再问许可,最后才问副本从哪里来。

机器输出能否登记,见 生成文本与作者身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于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在 Thaler v. Perlmutter 中维持「作者须为人类」,最高法院于二〇二六年三月二日拒绝调卷。登记与训练是否构成复制,不是同一问。

「太长」与「太短」是论题

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在二〇〇四年《自由文化》(Free Culture)中主张:美国自一九六二年起多次延长已有版权,一九九八年的延长使公有领域在数十年里几乎停摆;真正的损害不在米老鼠仍归迪士尼,而在那些不再商业发行、也无法合法重印的作品。他在 Eldred v. Ashcroft, 537 U.S. 186 (2003) 中挑战该延长法,联邦最高法院以七比二维持国会有权延长。莱斯格的主张没有变成判决主文。

延长保护期的立法辩论,往往把仍在市场上的少数名作与早已停印的多数作品绑在一起投票。莱斯格与博伊尔要拆开的,正是这种捆绑:为前者加长期限,不等于同时服务了后者的流通。

詹姆斯·博伊尔(James Boyle)在二〇〇八年《公有领域》(The Public Domain)中写:保护期如今往往超过一个世纪,二十世纪文化的大部分仍在版权之下——「有版权,却买不到」。他把这写成无效率的圈地:为仍在市场上的一小部分,把已经无人销售的一大部分锁住。

反向评价同样有署名。中国摄影界在二〇二〇年修法前后,把旧法下摄影作品「发表后五十年」说成低于文字作品的安排,要求拉齐到终生加死后五十年。王迁指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要求摄影作品达到死后五十年,旧法的发表起算短于该义务。这是「旧期限过短」的规范主张。立法者后来延长了尚未届满的自然人摄影作品期限,并用第六十五条拒绝让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照片复活。

中国二〇二〇年修正没有把自然人文字作品的财产权从死后五十年改到死后七十年,停留在伯尔尼最低标准。这是条文事实。它既不证明五十年「正好」,也不证明七十年「过度」。

跨域连接

  • 知识产权:著作权保护表达,不是思想;门槛是独创性;保护期有限。专利拿公开换约二十年排他。把版权说成「跟房子一样的财产」,会漏掉期限本身就是设计:到期不是没收,是立法时写好的出口。
  • 物与所有权:纸本可以被卖掉、借出、烧掉;那一捆物权并不自动带走复制权。所有权与版权是两束权能,叠在同一件商品上。买到书不等于买到印下一版的权利。公有领域解除的是版权里的财产权,不是把纸本变成无主物。
  • 公共品与市场失灵:知识接近非竞争性。版权用法律制造排他,以便作者向市场收费。纯公共品市场会供给不足;有限期垄断被写成补救。莱斯格与博伊尔的批评是:期限长到大多数作品已无市场、却仍不能合法重印时,补救变成另一种失灵。
  • 数据权利与隐私:扫描让文本的可见度与复制成本同时塌缩。可见不等于公有。个人信息保护追问谁能聚合阅读痕迹;版权追问谁能复制作品。公有领域小说可以合法复制全文,阅读记录却仍可能受数据法约束。
  • 国际人权体系:一九四八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七条并写两款: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欣赏艺术、分享科学进步及其利益;人人对其本人的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参加与保护被放进同一条。版权期限与公有领域,是各国把这组并立主张写成可执行规则的方式。

参考文献

  • Statute of Anne, 8 Ann. c. 19 (1710).
  •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Sept. 9, 1886, as revised at Paris, July 24, 1971, and amended Sept. 28, 1979.
  • Berne Convention Implementation Act of 1988, Pub. L. No. 100-568, 102 Stat. 2853 (entered into force for the United States Mar. 1, 198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 修正),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布,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 17 U.S.C. § 107.
  • 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510 U.S. 569 (1994).
  • Lessig, Lawrence. Free Culture: How Big Media Uses Technology and the Law to Lock Down Culture and Control Creativity. New York: Penguin Press, 2004.
  • Boyle, James. The Public Domain: Enclosing the Commons of the Mind.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 Jenkins, Jennifer, and James Boyle. “Public Domain Day 2024.” 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he Public Domain. https://web.law.duke.edu/cspd/publicdomainday/2024/
  • Jenkins, Jennifer, and James Boyle. “Public Domain Day 2026.” 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he Public Domain. https://web.law.duke.edu/cspd/publicdomainday/2026/
  • 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年第 3 版。
  • Council Directive 93/98/EEC of 29 October 1993 harmonizing the term of protection of copyright and certain related rights; Directive 2006/116/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2 December 2006.
  • 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 s. 12 (UK), as amended by the Duration of Copyright and Rights in Performances Regulations 1995, SI 1995/3297.
  •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art. 27, G.A. Res. 217 A (III) (Dec. 10, 1948).
  • Project Gutenberg Literary Archive Foundation. “Copyright How-To.” https://www.gutenberg.org/help/copyright.html
  • WIPO Copyright Treaty, Dec. 20, 1996, art. 9 (in force for China June 9, 2007).

延伸阅读

  • Eldred v. Ashcroft, 537 U.S. 186 (2003).
  • Jenkins, Jennifer, and James Boyle. “Public Domain Day 2025.” 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he Public Domain. https://web.law.duke.edu/cspd/publicdomainday/2025/
  •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以现行版条文为准)。
  • Thaler v. Perlmutter, 130 F.4th 1039 (D.C. Cir. 2025), cert. denied, No. 25-449 (U.S. Mar. 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