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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政治哲学1751–183614 分钟阅读

詹姆斯·麦迪逊

James Madison

1787 年夏,费城宪法会议陷入僵局。弗吉尼亚代表团带来了一份名为"弗吉尼亚方案"的草稿——这是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提前数月精心准备的,充分研读了古希腊城邦、罗马共和国以及 17 世纪欧洲政体之后的产物。这份方案成为美国宪法最重要的思想来源之一。麦迪逊此后被称为"宪法之父",但他本人对这个头衔并…

宪法联邦主义权力分立共和制派系

1787 年夏,费城宪法会议陷入僵局。弗吉尼亚代表团带来了一份名为"弗吉尼亚方案"的草稿——这是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提前数月精心准备的,充分研读了古希腊城邦、罗马共和国以及 17 世纪欧洲政体之后的产物。这份方案成为美国宪法最重要的思想来源之一。麦迪逊此后被称为"宪法之父",但他本人对这个头衔并不完全认同。1834 年 3 月 10 日,他在致威廉·科格斯韦尔(William Cogswell)的信中写道,宪法"并非如神话中的智慧女神那般出自一颗头脑",而应被视为"许多头脑与许多双手(many heads and many hands)共同劳动的产物"。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制度设计者后来亲自运转了自己设计的制度:1809 至 1817 年,他出任美国第四任总统。

破除误解:麦迪逊不是简单的"民主拥护者"

麦迪逊常被美国政治教育塑造为"民主建国之父",但这与其实际思想之间有重大落差。麦迪逊深刻忧虑直接民主的危险。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明确区分了"民主"(democracy,他指直接民主)与"共和制"(republic,即代议制共和政府),认为前者是历史上"短命而暴力的",后者才是可持续的良善政体。

他的核心关切不是如何让更多人参政,而是如何在保证人民主权的同时,防止多数派对少数派权利的暴政——用他的话说,防止"派系的弊害"(the mischiefs of faction)。

核心:派系、共和与制度设计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1787 年 11 月 22 日发表于《纽约每日广告报》)是麦迪逊政治思想的精华,也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分析多元民主问题最有影响力的文本之一。

什么是派系? 麦迪逊将派系定义为"由共同的热情或利益所驱动、与其他公民权利或社会永久与整体利益相悖的公民群体"。派系是自由社会的天然产物——压制派系就等于压制自由,但放任派系又会导致社会撕裂。

麦迪逊的解法——不是消灭派系,而是以多制多

手段逻辑
扩大共和国规模利益越多元,任何单一派系越难获得多数支持
代议制过滤由当选代表而非人民直接决策,可"提炼和扩大公众的看法"
联邦结构中央与地方分权,各自在其领域内制衡
权力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制衡,阻止任何权力垄断

需要澄清的是:上表中"扩大共和国规模"与"代议制过滤"是第十篇的论证,而"权力分立、相互制衡"则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五十一篇(1788 年 2 月 6 日发表)中展开。麦迪逊在第五十一篇里留下了对人性最冷峻的判断:"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If men were angels, no government would be necessary)。正因为人不是天使,制度才必须让"野心去对抗野心"(ambition must be made to counteract ambition)——靠相互竞争的权力、而非对掌权者德性的指望来约束权力。这套机制设计,成为美国宪政的核心精神。

在《联邦党人文集》全部 85 篇中,麦迪逊执笔约 29 篇(据历史学家道格拉斯·阿代尔 Douglass Adair 1944 年的考证;其中十余篇的归属一度与汉密尔顿相争,今多归于麦迪逊)。第十篇与第五十一篇被公认为整部文集思想分量最重的两篇。

思想演变:从联邦党人到民主共和党

麦迪逊的政治生涯展示了其思想的复杂性与演变。1787-1788 年,他是联邦党人,力主强化联邦政府权威。但 1790 年代,面对汉密尔顿推行的中央银行计划与对英国模式的移植,他转而与杰斐逊联手,成为民主共和党的领袖,开始强调各州权利农业共和主义

这一转变是真实的思想发展,还是政治机会主义?学界至今有争议。历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Wood)认为麦迪逊的立场本质上是一贯的:始终关注权力集中的危险,只是判断威胁的来源从各州转向了联邦政府。

宗教自由:1785 年的《请愿与抗辩》

早在制宪之前,麦迪逊就在宗教自由问题上奠定了影响后世的论证。1784 年,弗吉尼亚议会拟通过一项"普遍课税"法案,用税款资助基督教各派教会。

麦迪逊匿名撰写《关于宗教课税的请愿与抗辩》(Memorial and Remonstrance Against Religious Assessments,1785 年),以十五条理由逐一反驳。他的核心命题是:信仰"只能由理性与信念来引导,不能靠强力或暴力",因此宗教本不在政府权力的管辖范围之内。

这份文件连同各方请愿共征得约 1552 个签名,法案被否决。麦迪逊随即借势推动弗吉尼亚议会于 1786 年通过杰斐逊起草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这条政教分离的思路,后来直接汇入他主导起草的第一修正案。

宪法第一修正案与权利法案

值得注意的是,麦迪逊起初对《权利法案》持保留态度,认为纸面权利声明抵御不了真实的政治压力。他后来改变立场、主导推动《权利法案》的通过,部分原因是政治现实(需要争取反联邦党人支持),但也有思想层面的转变:他逐渐认可权利法案具有塑造"政治文化"的象征功能。

具体进程是:1789 年 6 月 8 日,身为联邦众议员的麦迪逊向众议院提出一系列修正案。经两院删改、合并为 12 条后,于 1789 年 9 月 25 日由国会送交各州;其中后十条获批准,于 1791 年 12 月 15 日生效,构成今天的《权利法案》。

代价与争议

奴隶制问题是麦迪逊思想中最无法回避的矛盾。他本人是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终身持有奴隶。他参与设计的宪法包含"五分之三妥协"(将奴隶计为五分之三个人用于人口代表权计算),并保护奴隶贸易至 1808 年。麦迪逊的"多数派暴政"防护机制,从结构上也保护了奴隶制这一制度对废奴运动的抵抗。

现代学者对此判断分歧明显:一些人认为这是时代局限,无法以后世标准苛责;另一些人,如政治学者 Robert Dahl,则批评美国宪法的反多数主义机制(参议院、选举人团)至今在服务于历史上的少数权势集团——这是麦迪逊遗产中的深层矛盾。

联邦与各州权力的划分在 19 世纪演变为南北战争的根源之一。麦迪逊 1798 年起草的《弗吉尼亚决议》(抗议《客籍法与煽动法》)主张各州"有责任介入"(interpose)以监督联邦越权,他又在 1800 年的《报告》中详加申辩。

但他所说的"介入",指的是各州协同发声、请愿、推动修宪等集体行动,而非单一州径行否决联邦法律。后来约翰·卡尔霍恩(John C. Calhoun)把它发展成"废止论"(nullification)——主张单州可宣布联邦法律在本州无效。1832–1833 年南卡罗来纳引爆"废止危机"时,年逾八旬的麦迪逊撰文严词否认这一推论,坚称那从来不是《弗吉尼亚决议》的本意。

理论家执政:1809–1817

麦迪逊是少有的"先设计制度、再亲自运转制度"的政治思想家。1809 至 1817 年他出任第四任总统,任内最大的考验是 1812 年对英宣战的"第二次独立战争"(War of 1812,1812–1815)。

战争暴露了他理论中的盲点。麦迪逊长期警惕常备军与强势行政权,战时却不得不依赖联邦的军事与财政动员;而一项他一向反对的联邦工具,反过来在战时掣肘了融资——他 1791 年曾以"超越宪法授权"为由激烈反对汉密尔顿创设的第一合众国银行,该行的特许状又在他任内、于 1811 年未获续期而关闭——续期案先在众议院以 65 对 64 一票之差被搁置,参议院随后又陷入 17 对 17 平票,由副总统乔治·克林顿投下反对票才最终打破僵局。1814 年 8 月 24 日,英军攻入华盛顿、焚毁白宫与国会大厦,麦迪逊夫妇仓皇出逃。

战争以 1814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根特条约》(Treaty of Ghent)告终,双方基本恢复战前状态、无领土割让。战时财政的混乱最终改变了麦迪逊本人的判断:1816 年 4 月 10 日,这位昔日的反对者签署法案设立第二合众国银行——一次务实的立场反转。

一个意味深长的讽刺是: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里告诫世人提防"派系"的麦迪逊,本人却与杰斐逊共同组建了美国第一个全国性政党。后世政治史学者常指出,正是政党这一制宪者未曾预见的机制,反而成了让"扩展共和国"得以协调运转的黏合剂。

跨域连接

  • 利益集团与游说:压制派系等于压制自由,所以只能以多制多。这是一条关于结构而非德性的论证:利益越多元,任何单一派系越难凑够多数。可检验的推论是,防护效果取决于分裂维度的数量,而不取决于人口规模本身。他自己后来与人合组了美国第一个全国性政党,这一反讽也说明设计者未必能预见机制的走向。
  • 社会网络分析:规模论证真正预测的不是"人多就好",而是切分维度越多、跨议题的多数越难重合。一旦选民只沿单一维度分化,扩大规模就完全不起作用——这正是高度极化条件下该论证失灵的机制。
  • 博弈论:"以野心制野心"不指望掌权者有德,而让相互竞争的权力彼此牵制。可检验的前提是:各机构的利益确实不同。当同一政党同时控制多个机构,前提被抽掉,制衡在形式完好的情况下失效。这正是"以制度代替德性"这条路线自带的盲区
  • 理性:他论证信仰只能由理性与信念引导、不能靠强力,因此宗教本不在政府权力的管辖范围内。这是一类特殊的划界论证:强制会摧毁其目标本身。同一条推理适用于任何需要真诚才有意义的领域,因而比"宗教特殊"更普遍。
  • 货币与中央银行史:他曾以超越宪法授权为由激烈反对联邦银行,战时融资的混乱最终让他亲手签署法案设立了新的一家。可检验的规律是:制度立场常被执行成本修正,而不是被更好的论证修正。

晚年与历史定论

麦迪逊晚年(1820–1830年代)花了大量精力整理并试图控制他的历史形象,尤其是他参与制宪会议的详细记录。他是制宪会议代表中最后去世的一位(1836年,85岁),这使他成为宪法起草意图的唯一直接权威。他编辑过自己的日记与通信,这一事实使历史学家在援引这些文件时须保持谨慎——他的《制宪会议辩论笔记》(Notes of Debates in the Federal Convention)直到他去世后的 1840 年才由亨利·吉尔平(Henry D. Gilpin)以《国会购置之麦迪逊文稿》之名出版,在学界至今仍是关于美国宪法"原意"争论的核心文献来源。

麦迪逊在 1790 年代与杰斐逊联手组建民主共和党的经历,使他在政治史上拥有双重遗产:既是联邦主义宪法的设计者,又是州权保护与有限联邦政府的倡导者。这一矛盾性遗产被此后美国政治中不同立场的人反复援引,至今没有定论。

参考文献

  • Hamilton, A., Madison, J., Jay, J. The Federalist Papers. (1787–1788). 中译本多种。
  • Wood, G. S. Empire of Liberty: A History of the Early Republic, 1789–1815.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 Dahl, R. A. 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1).
  • Rakove, J. N. James Madison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Longman (2002).
  • Wills, G. James Madison. Times Books (2002).
  • Rakove, J. N. Original Meanings: Politics and Ideas in the Making of the Constitution. Alfred A. Knopf (1996). 获 1997 年普利策历史奖。
  • Banning, L. The Sacred Fire of Liberty: James Madison and the Founding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5).
  • Ketcham, R. James Madison: A Biography. Macmillan (1971);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 重印 (1990).
  • Adair, D. "The Authorship of the Disputed Federalist Papers."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3rd ser., 1:2 (1944): 97–122.
  • Madison, J. Notes of Debates in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首版 1840,H. D. Gilpin 编).
  • Madison, J. "Memorial and Remonstrance Against Religious Assessments" (1785). Founders Online, U.S. National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