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与限定摹状词
Reference and Definite Descriptions
这是什么,这不是什么
这是一则关于限定摹状词在同一种句子里何以既能钉住「谁满足这条描述」,又能只当挑人工具的印刷论证。一九六六年七月,基思·唐纳兰(Keith S. Donnellan)在《哲学评论》(The Philosophical Review)第七十五卷第三期发表《指称与限定摹状词》("Reference and Definite Descriptions"),页码二百八十一至三百零四,DOI 10.2307/2183143。文末署名康奈尔大学。对象钉在他写下的那对用法:归属性用法(attributive use)与指称性用法(referential use)。同一句「史密斯的凶手精神错乱」,在发现尸体、尚不知道凶手是谁时,说的是无论谁干的那个人都精神错乱;在法庭上看着琼斯的举止时,说的是我们心里那个人精神错乱,即便琼斯其实没杀人。年份钉在一九六六,因为那是这二十四页第一次印成铅字的年份。对象钉在印本里已经摊开的装置——史密斯的凶手、那个喝马丁尼的人——不钉在后来转述里被换成香槟杯的口头剧本。
它不是斯特劳森一九五〇年《论指称》("On Referring")的封面。那一篇印在《心灵》(Mind)第五十九卷第二三五期,要压的是:语句与使用必须拆开,预设落空时陈述无真值,「指称」是人用表达式去做的事。本页只领走一九六六年这一刀:即便承认使用,限定摹状词在同一句子里仍有两种工作。把短文听成《论指称》的附录,会把唐纳兰的负担焊回斯特劳森的税则。
它不是罗素一九〇五年《论指称》("On Denoting")的封面。那一篇印在《心灵》第十四卷第五十六期,页码四百七十九至四百九十三,要把限定摹状词写成存在、唯一与谓词的合取;「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因第一项为假而整句为假。唐纳兰承认罗素的指谓(denoting)定义对两种用法都适用,但他要另切一刀:指称性用法里,说话人用摹状词去让听者挑出那一个对象,这已经超出指谓。把二十四页听成摹状词理论的补丁课,会把「挑人」焊回量词展开。封面是用法区分,不是一九〇五年的逻辑形式。
它不是克里普克思想家人名页的封面,也不是命名与必然性,更不是quus。人名页要压一生骨架;一九八〇年要压专名与必然性;一九八二年要压弯函数。本页停在一九六六年的限定摹状词。把史密斯的凶手写成严格指示词的预习,是把后来的装置倒填进原装铅字。
它更不是为一条教条辩护。一九五六年同一份《哲学评论》要压的是分析与综合会不会因缺乏定义就被判为幻觉。格赖斯后来的合作原则不是这一期的零件。本页也不是唐纳兰的思想家人名页:仓库里没有这样一篇,封面不能用传记去顶替论文。
破除误解
第二种读法是:这就是说「史密斯的凶手」有两个词典义项,像「银行」既指河岸又指钱庄。唐纳兰明确说,这一区分看起来并不依赖句法或语义歧义。同一句子只因场合不同而做两种工作。若把它写成义项清单,账单会变成「先查词典再决定指谁」,而印本要的是:描述在一次使用里是本质出现,还是可替换的挑人工具。
第三种读法是:这就是克里普克后来讲的说话人指称对语义指称,只是还没写出那两个术语。年份焊错了,刀口也焊错了。一九六六年争的是限定摹状词的两种使用,以及描述不契合时陈述是否仍有真值。一九七七年克里普克才把那一层写成普适于名字与摹状词。把两篇焊成「外在论」或「因果论」,会把康奈尔这一刀错接到普林斯顿讲座上。
第四种读法最像课堂剧本:杯子里其实是香槟,两组同学分别扮演两种用法。印本里的饮料是马丁尼。派对上那人举着马丁尼杯,问「那个喝马丁尼的人是谁」;若杯里只有水,问的仍是那一个人。对照项是禁酒联合会主席刚得到年会有人喝马丁尼的通报,用同一句去问,心里没有特定的人。香槟是后来转述里的置换,不是一九六六年的铅字。
印本里的装置
短文先把两造收成共同假设。罗素与斯特劳森都默认:可以离开某一次具体使用,去问一个限定摹状词在某句里如何工作;并且,当「有某物满足该描述」这一预设或蕴涵为假时,所说内容的真值会受影响——罗素判假,斯特劳森判无真值。唐纳兰要拆的是这两步。用法必须回到场合。真值后果也可以按用法分叉。
他给出的定义很窄。归属性用法里,说话人陈述的是无论谁或什么是那个如此这般的、它如何如何;描述可说是本质出现,属性压倒一切。指称性用法里,描述只是让听者挑出说话人要谈的那个人或物的一件工具,换一条描述或一个名字往往同样能完工;此时「是那个如此这般的」并不那么要紧。
第一块印刷证据是同一句「史密斯的凶手精神错乱」。发现可爱的史密斯被残忍杀害、尚不知道凶手是谁时,这是归属性用法。即便说话人其实心里有人选,关键仍是:他要说的是无论谁干了这件事。对照项是琼斯被控杀害史密斯、正在受审,人们看着他的古怪举止说同一句话。若有人问「你指谁」,答案是琼斯。这是指称性用法。
最硬的测试是假设史密斯根本没有凶手,例如他其实是自杀。两种场合都在某种意义上预设或蕴涵有凶手。可一旦这项为假,后果分开。归属性用法下,没有任何人可以被正确地说成被安上了「精神错乱」:能被正确认出来的人,必须先满足那条描述。指称性用法下,描述只是认人手段,琼斯仍可以被认出来,即便他不是凶手。琼斯可以指责我们说了关于他的假话;我们不能靠「那条描述并不适合他」来当辩护。听者甚至可以不信琼斯有罪,仍然知道我们在说琼斯。
第二块装置是饮料,不是剧本。派对上看见一个模样有趣的人举着马丁尼杯,问「那个喝马丁尼的人是谁」。若杯里只有水,问的仍是那一个特定的人,问题仍可能有答案。禁酒联合会主席刚听说年会上有人在喝马丁尼,用同一句去追问通报者。他心里没有特定的人;若通报错了、根本没人喝马丁尼,就挑不出问题在问谁。属性在这里压倒一切。命令句沿同一条缝落下:「把桌上那本书给我」。指称性用法下,即便书不在桌上,仍可能完成命令;归属性用法下,桌上若没有那本书,命令没有直截的执行对象。
还有两处用来防止把「说话人必须相信描述适合」写成充要条件。篡位者的随从叫他国王,我可以对他们说「国王在账房里吗」,自己并不相信他是国王;双方甚至可以都知道对方不信,指称仍可能通过。林斯基讨论过对一位实际上是单身女子说「她丈夫对她很好」:说话人仍可能在指他刚交谈过的那个男人。唐纳兰同意指称可以在存在预设落空时成功,但要补一刀:若「相信有某个人是她丈夫」只是存在量词,两种用法都会有;指称性用法要求的是心里那一个特定的人。报道时不必沿用「她丈夫」这条原描述,可以说他说琼斯对她很好。
纸面还把指称与罗素的指谓拆开。摹状词按罗素的定义在两种用法里都可以有指谓对象;指称性用法多做的那一步,是让听者挑出说话人要谈的那个东西本身。罗素以为只有狭义逻辑专名才做得到的事,限定摹状词在指称性用法里已经相当接近。归属性用法才更像那条完全普遍的命题:存在唯一的如此这般者,并且他如何如何。装置到此为止。它宣布的是:罗素与斯特劳森各自焊住了一种用法,又把另一种用法的后果写成了统一税则。
为什么两造都可以像有理
先看现场那句。发现尸体时,把「史密斯的凶手精神错乱」听成已经在谈琼斯,会让「无论谁用那种方式杀人」这一层交出去。法庭上把同一句听成纯粹的存在唯一命题,又会让「我们明明在评琼斯的举止」这一层交出去。否认这里有任何差别,负担极重。再看空位。若描述不契合就永远没有谈及任何人,派对上那杯水会让问题变成空转;若描述不契合也永远有真值,自杀的史密斯会被安上一个并不存在的凶手。两造各自看起来无可指摘。悖论感来自同一套「限定摹状词的工作」被要求同时当量词展开与挑人工具。
罗素这一造保住的是逻辑形式与空描述。没有法国国王,「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不必召唤一个既不真也不假的陈述;分析把它写成假。归属性用法吃进这套展开几乎不费力。反对者会说:法庭上的那一句若仍被写成「存在唯一凶手且他精神错乱」,琼斯无罪时这句话为假,可说话人明明在说琼斯精神错乱,真值跟错了人。账单要问的是:你分析的是句子类型,还是这一次使用所完成的语言行为。
斯特劳森这一造保住的是使用与预设。指称是人做的事;成功指称常被听成预设有一个适合的对象。指称性用法吃进「使用」几乎不费力。可印本指出:他仍像能离开某一次场合,去给句子里的摹状词派定指称功能;并且预设失败时,他写的是无真值与指称失败。指称性用法里,描述不适合并不阻止挑出那个人,陈述仍可能有真假。林斯基已经打在「不适合不等于没指成」上;唐纳兰把这一刀用来切开两种用法,而不是只用来修正斯特劳森。
另一造还可以攻区分本身太软。听者怎么核对「心里有没有那一个」?同一说话人可以先按举止评琼斯,再补上「无论谁用那种方式杀人都精神错乱」,两种用法叠在一次谈话里。印本自己写过这种叠合。克里普克后来会问:语义值是否仍由描述决定,说话人指称只是语用层的成功。这些是真问题。本页不必替后人选边。只需要看见:一九六六年要求「同一句子里的限定摹状词」在承担真值之前,先经得起场合、空位与误述三刀。
钉住什么,不要假装已经结算
把两造写成「唐纳兰算对了、摹状词理论从此作废」,会把对象说成一九六六年已经封卷。文献里没有这种结算。一九六六年的索引是:限定摹状词有归属性与指称性两种用法,同一句子可以按场合走两条路;描述不契合时,指称性用法仍可能挑出对象并作出有真值的陈述;罗素的指谓覆盖两种用法,却认不出指称性用法多出来的那一步;斯特劳森认指称,却把两种用法的失败后果写成一套。
一条刀是克里普克一九七七年送过来的。说话人指称与语义指称被写成更宽的一层:即便语义值仍按描述走,说话人仍可能用错描述去指对的人。那是另一套装置,不是这篇的附录。一条刀改走专名:命名与必然性问名字是否伪装的摹状词;指称性用法让摹状词看起来更像名字,并不等于已经给出因果—历史图景。一条刀来自后来的限定词语义学:把「那个」写成量词,再把指称性用法交给语用。这些都是延伸。
还有一条更软的逃路:承认两种用法,因而宣布争论只是口头的,罗素谈句子,唐纳兰谈说话人。若法庭上那一句仍要进真值理论,压力不会因为改叫「语用」而消失。你仍须说明:听者挑出的那个人,是语义值,还是一次成功的交流效果。印本只把统一税则拆开。本页停在已经写死的那一刀上:争论的不是人们会不会用描述来认人,而是限定摹状词的指称是否必须由「有唯一满足者」来决定,以及描述不契合是否一律毁掉陈述。一九六六年说:不是一律。归属性用法更接近罗素那条普遍命题;指称性用法把描述降成可替换的工具。
跨域连接
- 斯特劳森:1950年要压语句与使用、预设落空则无真值;现场的样本是法国国王。对象见 论指称。一九六六年要压同一限定摹状词在同一句子里的两种工作;现场的样本是史密斯的凶手与马丁尼杯。斯特劳森看见了指称是人做的事,却仍把失败写成一套后果。用《论指称》去给唐纳兰当目录,等于把被修正的那一篇认成封面。邻居必须对照,封面不能替换。
- 罗素:一九〇五年要把摹状词写成存在、唯一与谓词的合取,「法国国王」没有对象则整句为假。唐纳兰说,指谓的定义两种用法都用得上,但指称性用法多出来的是挑出那个东西本身,听者不必沿用原描述去报道。把量词展开写成一九六六年的目录,会把琼斯的举止错听成一条完全普遍的命题。逻辑形式封卷,用法区分仍要另写。
- 命名与必然性:两边都谈「描述能不能决定指谁」,账单不是同一张。一九八〇年要压专名是否严格指示词,以及必然性是否必须与先天同进同出;现场没有马丁尼杯。一九六六年要压限定摹状词在误述时能否仍钉住人。用严格指示词去给唐纳兰当附录,等于把十四年后的名字理论倒填进摹状词用法。克里普克可以对照,封面不能替换。
- 语言哲学:领域页要压含义与指称、摹状词与真值条件这条二十世纪主线。本页只领走主线里一枚零件:限定摹状词的两种使用。用领域地图去给一九六六年当目录,会把一篇二十四页的税则辩论焊成学派巡礼。
- 语用学:语用学要把所说与所蕴含切开,常常假定句子已经有一套语义值。唐纳兰问的是:这套值若按「唯一满足者」来写,法庭上那一句就会写错对象。会话分析可以测量听者挑出了谁,却不能自动裁定那是语义还是语用。把一九六六年听成「语用学应当关门」,会把负担转移错听成学科禁令。
- 证据与证明:法庭要压指控、证据与证明标准,对象是琼斯有没有杀害史密斯。唐纳兰要压的是:旁观者说「史密斯的凶手精神错乱」时,这句话在认人还是在给无论谁干了那件事的人下判断。无罪的琼斯仍可能被那句话谈论;那并不等于法庭已经证明他有罪。把排除合理怀疑写成指称性用法的判决,是把诉讼对象错认成语义税则。
参考文献
- Donnellan, Keith S. "Reference and Definite Descriptions."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75, no. 3 (1966): 281–304. doi: 10.2307/2183143.
- Russell, Bertrand. "On Denoting." Mind 14, no. 56 (1905): 479–493.
- Strawson, P. F. "On Referring." Mind 59, no. 235 (1950): 320–344.
- Linsky, Leonard. "Reference and Referents." In Philosophy and Ordinary Language, edited by Charles E. Caton, 74–89.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63.
- Caton, Charles E. "Strawson on Referring." Mind 68, no. 272 (1959): 539–544.
延伸阅读
- Kripke, Saul. "Speaker's Reference and Semantic Reference."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 2 (1977): 255–276.
- Kripke, Saul A. Naming and Necess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 Donnellan, Keith S. "Putting Humpty Dumpty Together Again."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77, no. 2 (1968): 203–215.
- Neale, Stephen. Description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0.
- Grice, H. P., and P. F. Strawson. "In Defense of a Dogma."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65, no. 2 (1956): 141–158.
- Strawson, P. F. Individuals: An Essay in Descriptive Metaphysics. London: Methuen, 1959.
被引用 · referenced by
哲学家